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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7人看过2024-01-29
    公司大幅裁员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但是否须股东会决定,取决于公司章程是否有规定,如果没有规定,则无需股东会决定。
  • 111人看过2024-01-29
    需要。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必须有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监事会或监事是一个公司必不可少的部分。一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也要符合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但是由于一人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人,所以一人有限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而仅设一名监事即可。

  • 108人看过2024-01-29

    (1)一般事项,章程优先,若章程无规定,采取一般资本多数决。对于公司一般事项的表决,公司章程可以自主约定,并按照章程的约定进行表决。如甲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会分红方案,采取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若章程没有规定时,股东则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此时,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通过。

    (2)重大事项,绝对资本多数决。对公司重大事项(修改章程、增减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12人看过2024-01-29
    (一)股东出资违约的类型:货币出资的未足额缴纳;非货币财产出资的未办理转移手续。

    (二)股东出资违约的对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当发起人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时,其基于订立的发起人协议或者设立协议的约定,该出资瑕疵的发起人(或股东)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出资违约的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承担连带责任

    (四)股东出资违约的对债权人承担:未出资本息范围内+补充赔偿+一次责任+发起人连带责任

  • 111人看过2024-01-29

    1、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如公司章程对增资有其他要求的,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3、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103人看过2024-01-29

    股权质押需要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1.11.3条规定:上市公司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应及时向本所报告并披露。

    因此,上市公司出现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使公司面临重大风险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

  • 106人看过2024-01-29
    有。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是五年或者十年的时间。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109人看过2024-01-29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确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3、公司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多数以上通过。

    5、形成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 106人看过2024-01-29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29

    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时候,按公司法股权转让的规定处理,所以对其他股东是有影响的,股权质押给其他股东之外的人,需要经其他股东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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