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06人看过2024-01-23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属于股东独有的权利。公司聘任的总裁或者是法定代表人没有这个权利。因为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内部可以互相转让股权,但是双方需要协商一致才能转让。
  • 103人看过2024-01-23
    股东以公司名义向银行借款,公司破产,原则上应当由公司承担全部的责任,若是股东滥用了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当对于该借款承担连带的责任。
  • 109人看过2024-01-23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112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成立以后,股东退出的最常见方式是股权转让,也就是让其他人接手股权。股东找不到新的接手人,无法转让股权的情况下,一般难以正常退出公司。

    公司法规定,符合以下三大法定退股事由之一的,股东可以要求退出,让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这就是公司法第75条规定的“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注: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7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6人看过2024-01-23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先要承担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详见公司法“第六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此外,还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责任。[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 111人看过2024-01-23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独立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股东除了对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外,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 110人看过2024-01-23
    股东原则上不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但是当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时,则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只针对具体的事件。
  • 110人看过2024-01-2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履行职责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催告股东按期足额出资或者履行其他股东义务。如果股东拒不履行的,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举报或者通过股东会议将其除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9人看过2024-01-23
    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股东滥用法人的独立地位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109人看过2024-01-23

    一般来讲,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理论原则的,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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