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收购注意事项是什么?
股权收购注意事项是:
1、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
2、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是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一般情况下受让方应当与出让方共同聘请律师事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法律状况、财务状况、重要资产等事项进行尽职调查,将尽职调查报告作为股权转让合同附件。
股权转让都需要缴纳哪些税款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4种税,分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
1、增值税
股权转让增值税的纳税主体是股权转让方。不过并不是所有股权转让行为都要缴纳增值税,个人和个体户转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增值税。任何持股主体,转让未上市公司的股权都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只有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权时,才需要按转让金融商品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转让的增值税税率:一般纳税人为6%,小规模纳税人为3%。
股权转让的增值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购买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16%)再*6%
2、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至于到底是哪一种税,就要看持股主体是企业还是个人了。企业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个人作为持股主体转让股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税率20%
股权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股权收入-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税率25%
3、印花税
股权转让肯定要签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协议,而法规规定交易合同必须要贴花缴纳印花税。与其他税种不同,股权转让时印花税的纳税主体是转让方和受让方双方。股权转让的印花税公式为:应纳税额=股权转让合同所载金额*税率5/1000。
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转让方在交易过程中可能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为防范转让方向受让方提供虚假的资料和信息的风险,受让方可要求转让方对其欺诈行为可能引起的未来债务做出保证或提供担保,例如向公证机关提存保证金。
办理股权转让公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出让方应提交:
1、主体资格证明;
(1)国有股份,提交持有国有股的部门、机构出具的股权代表资格证明;
(2)法人股份,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个人股份,提交户口簿或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外资股份,法人持有的提交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个人持有的,提交护照或回乡证;
2、公司章程;
3、股权证明;
4、允许股权转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如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同意转让法人股的决议);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6、合资(作)公司提供的材料: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转让前公司的章程;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情况证明(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索取),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提供政府批准证书;经法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有关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司印章),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各董事签名并盖公司印章);他方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的原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
(二)受让方应提交:
1、主体资格证明;
(1)法人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公民提交户口簿或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回乡证及其复印件;
2、允许受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公证的,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股权转让合同文本。
(五)注意:
1、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2、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1、如果企业转让时,企业的资产及债权债务由受转让方全部买断,且出让方与受让方在企业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受让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并到工商登记机关办理了企业变更登记手续,债权人应以受让方为被告,要求其对债务承担责任。
2、如果受让方买断了原企业的全部资产,在受让方实际经营中,发现出让方在委托审计、评估中遗漏或清理债务不彻底而遗漏的债务,而受让方已实际接收了出让方的财产,但未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变更登记,则债权人可以原企业与受让方作为共同被告。
3、如果是公司股权的转让,一般情况下,公司无论怎么变更,其作为民事主体没有改变,它需独立对外承担责任,新公司只是原公司的变更,必要时需要承担它的债务。但是通常在股权转让时会对债务情况进行调查,并据此约定债务的承担,股权转让时依据净资产转让,否则由原股东对未披露的债务进行担保。
股权公证转让需要什么材料
(一)出让方应提交:
1、主体资格证明;
(1)国有股份,提交持有国有股的部门、机构出具的股权代表资格证明;
(2)法人股份,提交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个人股份,提交户口簿或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外资股份,法人持有的提交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个人持有的,提交护照或回乡证;
2、公司章程;
3、股权证明;
4、允许股权转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如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同意转让法人股的决议);
5、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6、合资(作)公司提供的材料:合资(作)公司的营业执照;转让前公司的章程;由工商局出具的股东情况证明(带公司的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到市工商局信息中心索取),中外合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可提供政府批准证书;经法定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成立时验资证明;有关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各股东代表签名并盖公司印章),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有关股权转让的董事会决议(各董事签名并盖公司印章);他方股东(未发生股权转让的原股东)同意转让的证明。
(二)受让方应提交:
1、主体资格证明;
(1)法人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
(2)公民提交户口簿或公民身份证,或护照、回乡证及其复印件;
2、允许受让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三)代理人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合同公证的,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本人公民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四)股权转让合同文本。
(五)注意:
1、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外商或港、澳、台商,所提供的材料为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商业登记证,香港公司的材料需经中国司法部指定的香港律师之一办理见证;其他国家或地区应到当事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或见证,并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馆办理认证。
2、涉及国有资产的,还需提供有资产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历产评估报告、国资管理部门批准按某价格转让的文件。
股权转让的三种方式是什么
股权转让不止三种方式,主要有: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隐名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1、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名义股东和隐名股东之间通常都会订立一份《股份代持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该协议虽然只约束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但还是有效受法律保护的,所以隐名股东可以根据《股份代持股协议书》要求名义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要求名义股东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无权处分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处分给别人,受让人符合法律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赔偿责任。
在代持股协议中,实际出资人的合法权利较容易收到侵害。名义股东因拥有工商登记的权利外观,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权较为容易,实际出资人若想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建议在代持股协议中对名义股东的权利进行必要的限制,如约定名义股东无权处分时的违约责任,以防名义股东处分实际出资人的股份。
公司收购公司流程有哪些
收购公司的流程如下:
1、制定公司发展规划;
2、确定并购目标企业;
3、搜集信息,初步沟通,了解目标企业意向;
4、谈判确定基本原则,签订意向协议;
5、递交立项报告;
6、上报公司;
7、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收购公司流程:
1.被收购方收集整理好初步推介材料发给收购方;收购方组织项目小组,进行一个内部的评估。
2.首轮投标:被收购方及其财务顾问制定交易流程,收购方参考,进行初步估值;收购方对交易结构和融资方案进行审批;收购方初步确定了标的估值和交易方案之后,会向被收购方投行提交无约束力的投标意向书,以告知其意向性的出价。
3.二轮投标:收购方准备尽职调查清单,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人员进行各方面的尽职调查,审核被收购方提供的资料;双方对购股协议修改和谈判,商谈好收购对价。
4.进行最终谈判与文件签署。
5.交易文件审批与股权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