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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未参加经营管理该如何维权

2022-12-23112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1、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3、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股东一般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是在一些重大事情上行使表决权、质询权等。通过股权转让而成为新股东的股东依法享有上述股东的各项权益。所以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未参加经营管理而出现权益受损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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