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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人看过2024-01-24

    一、股东未出资是否享有股东权利

    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权。但是如果股东有出资义务而未按规定出资的,需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时,公司可以提起诉讼。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司却不会或者不可能提起诉讼,比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由于他们直接控制着公司,不可能代表公司提起诉讼。

    公司权益受到侵害,最终损害的是股东权益,因此,法律赋予股东在特定情形下,经过一定的程序,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侵害公司权益时,股东可以书

    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述监事会、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时,股东也可以依照上述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股东的权利远不止于上述十项,股东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享有或设定其他权利。

  • 112人看过2024-01-24

    股东判刑后,如果股东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的,可权行使股东权利。股东权利是基本对公司履行出资责任后取得的权利,不因股东判刑而消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13人看过2024-01-24
    自然人独资公司没有股东会决议。
    1、个人独资的企业无需设置董事会。法人独资企业,没有股东会。
    2、作为唯一股东,可以作出股东的决定或决议,并由唯一股东盖章后生效。可以设立董事会或执行董事。
    因此,如果成立了董事会,就可以做出董事会决议。公司法定代表人、经理和监事根据公司章程任命。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一般任命程序执行。
  • 116人看过2024-01-24
    1、成为公司股东的风险主要是投资的股权款无法回本。如果公司经营不善,股东将得不到投资带来的回报。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若是实施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以及刑事责任。
    2、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30人看过2024-01-24

    (一)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要求其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的损失。

    要是无法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瑕疵出资”股东、发起人、董事及高管等人起诉至法院,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10人看过2024-01-24

    继承股权后就可以成为股东吗

    继承股权后可以成为股东,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已经死亡的股东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对股东所有的公司股权享有继承权成为公司股东,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成为股东要经过法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 110人看过2024-01-24
    公司债务,股东自己是否承担责任,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企业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已经按股东协议全部出资全部出资到位,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经营亏损资不抵债股东也没有清偿的义务。如果股东之前没有实缴满出资比例,那就是必须按要求把未出资的金额补充到位,补充到位之后也是不需要承担债务责任的。
  • 108人看过2024-01-24
    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 114人看过2024-01-24

    不能,公司经理不可以由股东会聘任,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公司总经理只能由董事会聘任,其它机构和个人没有这个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 117人看过2024-01-24

    可以

    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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