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20人看过2024-01-24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共同性权利。股东个人性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要求并实现的权利,诸如分配权利、认购股份的权利、要求记录其投票表决的权利等。股东共同性权利则是指股东根据与公司成员之间的契约而享有的、能够对公司事务和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

    2、诉讼目的不同。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虽然公司和股东个人都是侵害行为的受害者,但公司是直接受害者,股东个人是间接受害者,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是侵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非整个公司的利益。

    3、诉讼被告不同。

    股东直接诉讼只适用于公司及其内部人员侵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即诉讼的被告只能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4、诉讼归属不同。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至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即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互相分离的。

  • 124人看过2024-01-24

    外商独资企业不设立股东会,因为其比照的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法律规定,只有一个股东,当然没有股东会。

    而对于外资企业来说董事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不一定没有股东会,因为外资企业的机构设置也是要符合《公司法》的规定,可以根据公司需要选择设立或者不设立。 

  • 115人看过2024-01-24

    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有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如双方股权转让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那么该股权转让行为尚未生效,股权转让双方应各自返还依据协议书从对方所取得的财产。《公司法》第32条也规定,股东应当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中,因此凡未记载于股东名册之人均不得以股东身份主张权利。既然如此,哪些虽然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并未办理股东名册以及工商注册变更登记的股权受让人,显然不得已股东身份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既不能真正获得新股东身份,一个不能引发股东身份变更的股权转让协议又谈何有效呢?

    第二种意见认为,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并无必须登记才生效的规定,故协议应自成立时即生效。股东名册登记和工商登记均作为对抗要件,未变更股东名册之前,受让人所拥有的股权不得对抗公司;未变更工商登记之前,受让人所拥有股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无论是股东名册还是工商登记,均不具有设权效力,而只具有证权效力和对抗效力。

    第三种意见认为,要区分对内对外,未股东名册登记,股权变动未生效。股东名册登记而工商未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对于以上三种观点,结合《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精神,显然第二种意见更合乎司法之本意。

  • 169人看过2024-01-24

    一、个人如何参与股权投资

    1、需拥有大量资金: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至少要有1000万的资本才可以参与投资。

    2、能够承担较高的风险:据不完全统计,私人股权投资每投资10个项目,只有2-3个是成功的,其余不是退出就是不挣钱。私人股权投资奉行在高风险中寻找高收益,可以说,PE具有先天的“高风险性”。

    3、资金投资期限需保证:一般可达3至5年或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

    二、个人股权投资流程

    1、项目寻找与项目评估

    2、投资决策

    3、投资管理

    4、投资退出四个阶段

  • 316人看过2024-01-24

    在法律上股权投资涉及非法集资的行为认定,一般会根据其案情不同被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洗钱犯罪、传销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当投资者在进行股权投资时,面临以下情况,更应提高警惕,因为你遭遇的很有可能是骗局。

    1、公开宣传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其必须在一定范围内通过一定媒介,如媒体、互联网、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口口相传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公开性的程度可以有深有浅,可以是在报刊、电视以及互联网等媒体上大张旗鼓地公开,也可以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因为其本身行为的非法性,这种公开性往往是有一定范围的,比如,相对于监管机构和执法机关而言,可能是秘密的。而且行为人往往以合法的形式和名义进行宣传,以掩盖其实质的非法目的。

    2、保本承诺

    行为人一般会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而且这种还本付息的承诺,不一定非要以金钱兑现,以有价值的实物归还,债权债务的抵消也可以;回报也不一定以利息的名义兑现,也可以以其他名义。如果没有还本付息的承诺,就不具有“存款”的特征,行为就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可能构成其他犯罪。

    3、入会提成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收益来自拉下线的提成,人数超过30人,层级超过三级即可定性为非法传销。一些空壳公司,通过精心包装,制作虚假网页、虚假股价走势图,以高调奢华的新闻发布会骗取投资人的信任,公开兜售原始股,利用高额提成和奖励诱导投资人为其发展更多下线。

    4、债权投资

    从事借贷业务属于国务院规定需经许可的项目,目前法律、法规未授权私募股权基金从事债权投资。债权投资达到一定规模,就涉嫌经营非法金融业务,根据相关行政法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予以没收非法所得,处非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非法所得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等行政处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可注销工商登记。

  • 121人看过2024-01-24

    1、组成不同。

    (1)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

    (2)董事会由董事组成。

    2、职责不同。

    (1)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

    (2)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公司资不抵债时向有关机关申请破产等。

    3、性质不同。

    (1)股东大会的性质主要体现体现股东意志和企业最高权力机关;

    (2)董事会的性质是解决代理问题的制度安排,信任托管机构。股东大会并不具体和直接介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它既不对外代表企业与任何单位发生关系,也不对内执行具体业务,本身不能成为企业法人代表。

  • 218人看过2024-01-24

    个人独资企业股东分红规定是按照公司股东的投资的比例来进行分红的,分红的时候需要发布通知,具体如下所述。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3、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6、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

  • 138人看过2024-01-24

    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即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税率为20%)

  • 116人看过2024-01-24

    1、股权转让中委托人法律责任是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而定的,一般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代理人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二种情况根据内容造成的损失及关联性,承担相应责任。

    2、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股权转让会导致法人财产的所有权整体转移,但却与法人财产权毫不相干。企业及其财产整体转让的形式就是企业股权的全部转让。全部股权的转让意味着股东大会成员的大换血,企业财产的易主。但股权全部转让不会影响企业注册资本的变化,不会影响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不会妨碍法人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法人财产权不会因为股权转让而发生改变。

  • 160人看过2024-01-24
    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价确实是有影响的,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一般都会需要相关决定,如果是利好信息,则股票会上涨,如果是利差信息,股票会下跌。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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