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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人看过2024-01-29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10人看过2024-01-29
    我国现行法律对行政诉讼原告的要求是适格,即构成原告资格的条件是:

    第一,起诉人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害。

    第二,起诉人与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因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只要具备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便可认定其符合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即上述两条件为选择关系。

  • 115人看过2024-01-29
    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而股权价格波动的频率和幅度都远远大于传统用于担保的实物资产。无论是股权被质押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是其他的外部因素,其最终结果都转嫁在股权的价格上。当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出现资不抵债时,股权价格下跌,转让股权所得价款极有可能不足以清偿债务。虽然法律规定质物变价后的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不足部分仍由债务人继续清偿。但是,由于中小企业的现实状况,贷款人继续追讨的成本和收益往往不成正比。
  • 110人看过2024-01-29

    1、原公司决议有效的,股东变更后,不影响原公司决议的法律效力。

    2、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3、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4、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5、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 120人看过2024-01-29

    1、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不能清偿的要件为: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2、关于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即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

    只有上诉两个标准同时满足,才能对该企业申请破产或宣告破产。

  • 112人看过2024-01-29

    股份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条件是什么呢

    股份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消除股份时可以收购

    公司发展到一定时期,由于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比如公司预定资本过多、公司资本与现有财产不平衡、亏损过大等,为了使资本与财产相平衡就需要减少注册资本,确保公司资本的真实性原则,公司就可以把一部分股份回购。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按照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进行,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在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时可以收购

    公司收购是资本重组的重要形式,有利于公司的扩大生产及经营活动,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所以法律允许收购。需要说明的是,采取这种形式的收购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且在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的可以收购

    法律允许这种情况主要是有利于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及创造力,对公司发展有利,对社会稳定有益,并不违反公司资本充实原则。但需要说明的是,采取这种形式的收购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为确保证券市场稳定,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时,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为确保公司资本充实原则,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收利润中支出,且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可以收购

    这是从维护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做出的一项规定,但为维护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稳定发展,并确保公司资本的充实原则的法律要求,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

  • 118人看过2024-01-29

    上市公司股权收购比例怎么规定

    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各个股东之间协商确定,公司股权分配比例按照所持股份进行分配,持股多少,比例多少,持股越多,比例越高,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还可以通过收购的方式来不断提升,甚至可以达到控股的股权比例,但是如果通过收购方式增加股权的,法律另有规定,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就要公告,收购达到百分之三十,就要对其他股东的股权公告收购不按照持股份额来确定。

    另外,公司股权持有人分配方面,科学的股权架构一定是由创始人、合伙人、投资人、核心员工这四类人掌握大部分股权的,无疑,这四类人,对于公司的发展方向、资金和管理、执行起到了重要作用,创始人在分配股权时,一定要照顾到这些人的利益,给予他们一定比例的股份。

  • 115人看过2024-01-29

    可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等等
  • 115人看过2024-01-29

    一般公司破产后不会对股东有影响,公司破产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此外,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13人看过2024-01-29

    (1)知情质询权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决策表决权

    股东有权参加(或委托代表参加)股东(大)会并根据股份比例或其他约定行使表决权、议事权。《公司法》还赋予对违规决议的请求撤销权,规定: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3)选择权

    股东有权选择和被选择为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

    (4)收益权

    股东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获取红利,分取公司终止后,再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

    (5)提议召集权

    在非股东会的定期召集时间,但是又有特别情况时,为了能够更大程度的扩大公司利益和实现股东利益,若符合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提议召集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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