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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435人看过2024-01-09

    版权登记的效力是一样的,一般版权登记由中国版权中心负责,在某些地区有类似于代办处的地方可以受理。接下来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介绍版权登记省和国家有区别吗?

    版权登记省和国家有区别吗

    版权登记没有地方和全国的区别。

    1、提交材料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的样本;作品的创作说明书(根据创作过程、创作意图、独立创作性书写)。需要注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申请人授权书。

    2、办理步骤

    申请人向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版权保护中心核查接收材料;等待通知缴费;版权版权保护中心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发放证书。

    3、办理时长

    版权保护中心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交材料的,申请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两个月内补交齐全,登记机构收到补交材料后四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版权登记省和国家有区别吗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48人看过2024-01-09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与软件产品登记有何区别软件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我们,无论是我们的学习,我们外交,我们的娱乐等等都是需要软件进行帮助的。我们手机,电脑上都下载了自己喜欢的,经常能够用到的软件,那么关于软件是有一个著作权还有一个软件产品的登记的。关于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区别是什么?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区别是什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简称“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一般出现在软件在著作权登记的过程中,登记人一般为了早日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而采取的一种非正常的形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申请流程

    正常情况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在提交之日起(满足审核要求)约30个工作日即可取得。但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想提前得到证书。只要申请人能够取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比如司法文书)审查速度确可以提前,申请人可以提前取得《计算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般而言,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的软件都能够申请加急办理。只有满足要求条件的软件才能加急,否则只能是按照正常情况办理。

    1)您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我们会根据信息采集表内容为您整理需要盖章签字的材料;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盖章及快递:我们将电子版需要盖章的材料发给您,您盖章签字后快递至我公司;

    5)报送审查:收到材料后我公司将整理打印,装订后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初审;

    6)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7)公告发证:公告后发放证书,我公司收到证书后扫描给您确认;

    8)确认付款:您确认后您支付全部费用,财务核实后会给您快递证书原件和全额发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费用对比

    加急登记软件著作权费用会比普通登记的要高,因此要根据企业和个人自身的情况而定,是否需要做加急登记,费用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根据对比情况出证时间越少,相对费用就会越高。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登记意义

    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意义。我国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基于诚信原则,实行自愿登记,因此开发完成的软件进行登记不是必须的,因为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自创作完成起自动收到保护,但是进行著作权登记还是很有必要,其原因是:

    1、进行盗版维权的重要依据;

    2、可以作为银行质押贷款的依据;

    3、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5、作为入资的有效凭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登记作用

    对于软件开发者来说,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是软件办理了登记,它的百利而无一害的。

    1、《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在软件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这不仅是在进行诉讼或在发生一般纠纷时,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但如果没有进行登记,著作权人的权利就很难获得全面的保护。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人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本和财富。现在的经济都是知识经济,有知识才有价值。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知识的最后凭证。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时还是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非常重要的砝码,有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证明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而这也是高新认定非常重要的部分。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企业申请软件企业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

    5、从以上3、4点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也是企业获得国家税收减免、人才优惠等国家政策的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区别是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339人看过2024-01-09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作品的传播由原来的纸质传播扩大为网络媒介传播,由此产生一个新的知识产权名词信息网络传播权,此项权利与广播权有什么区别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版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区别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包含面非常的广。

    一般情况下,权利的名称可以简单的概括权利的含义。就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十七项权利而言,大多数权利名称都可以简单地概括权利的含义,例如,“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广播权”是“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是,十七项权利中有两个特例,其中一项就是本文要论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另一项笔者认为是“表演权”)。

      法律解释学中,对法律条文或是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条款标题或名称仅作文件结构或表述的方便之用,而不应作为解释条款含义的依据,也不得影响或限制该条款对权利义务内容的规定或约定。这在合同和国外立法文件中会经常见到。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言,可能是由于2006年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大量提及“通过信息网络向相关公众传播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往往被简单的理解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权利。但是根据《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可见,“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名称本身所概括的含义与法律对该项权利的定义相差较远,仅从该权利名称对该权利含义的理解是非常局限的。

    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2410/23/935921741.jpg

    根据法律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广播权”指向的是媒介主动传播作品,受众(听众、观众)必须按媒介安排时间或地点被动的接受作品的权利;而“信息网络传播权”指向的是媒介提供了作品,受众(听众、观众)可以自行选定时间和地点,主动地通过媒介接受作品的权利。这才是“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本质区别所在,与采用的传播媒介并没有直接关系。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 250人看过2024-01-09

    可以分为“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即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在适用无过错原则的场合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违法性

    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损害事实

    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77人看过2024-01-09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税务筹划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税务筹划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直接利用筹划法

    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引导资源流向,制定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国家是支持与鼓励的,因为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的越多,越有利于国家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利用优惠政策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

    地点流动筹划法

    从国际大环境来看,各国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其差异主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务筹划;从国内税收环境来看,国家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优惠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者将现时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创造条件筹划法

    现实经济生活中,在有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的很多条件符合税收优惠规定,但却因为某一点或某几点条件不符合而不能享受优惠待遇;在另一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可能根本就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无法享受优惠待遇。这时,纳税人就得想办法创造条件使自己符合税收优惠规定或者通过挂靠在某些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或产业、行业,使自己符合优惠条件,从而享受优惠待遇。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税务筹划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89人看过2024-01-09

    很多的作品都是通过各种媒介进行传播得到了广泛大众的认可,什么是广播权呢?广播权有哪些特征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版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什么是广播权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广播权主要适用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电影、电视以及录像作品等。

    2、广播权的特征

    (1)广播权主体是作品著作权人;

    (2)广播权客体是作品,主要是文字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等。我国有线装置、无线电波的管制决定了很少著作权人能直接行使广播权,著作权人往往只能通过授权许可广播电台等行使这项权利。

    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2410/23/935917039.jpg

    3、广播权的保护

    权利保护期:

    (1)公民的作品,其广播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广播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广播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笫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广播他人作品或广播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修改前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中规定了“播放”,指的就是作品通过电台、电视台广播。本项规定的“广播权”,一般也是指作品通过电台、电视台广播,但不限于电台、电视台的广播,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播放。

    根据本项的解释,“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公开广播”一般是指通过无线电台、电视台播放。通过电台、电视台广播和其他无线方式传播,这是广播权的第一层意思。将电台、电视台广播的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这是广播权的第二层意思。除有线传播或者转播以外,通过扩音器等工具传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的作品,这是广播权的第三层意思。

    广播权的第一层意思,即“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必须是以“无线方式”。第二层意思是通过“有线方式”,如通过有线广播或者有线电视传播或者转播无线电台、电视台“广播的作品”,而不是直接以有线的方式传播作品。第三层意思是通过扩音器等工具传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的作品”,也不是直接以扩音器等工具传播作品。从这几层意思可以看出,广播权指以无线的方式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及通过其他有线方式传播广播的作品,作者直接以有线的方式传播作品,并不包括在广播权之中。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 269人看过2024-01-09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文字著作权申请人是怎样的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文字著作权申请人是怎样的

    (1)文字作品的作者,创作作品所属的自然人,或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通过转让,承受,或者继承等方式,取得了该作品的著作权的权利人。

    文字著作权申请:

    向中国版权中心著作权登记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费用后,经过登记,受理,通过审核后,既可发放证书。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目前是中国设立的一个综合性质的著作权社会管理服务性质的机构,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新闻出版署所做的改革方案,行驶一部分原国家版权局行使的职能。

    申请材料一般是跟人身份证明,版权归属证明(封面或者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稿件的复印件或者照片,样本)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文字著作权申请人是怎样的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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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92人看过2024-01-09

    通过交易拥有某个作品的所有权之后是否可以对作品原件进行展览呢?是否享有其展览权呢?行使展览权是否会侵犯作品的著作权呢?我们在行使权利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版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应注意什么问题

    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时,要注意到与所有权的关系问题。展览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但当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不是著作权人时,这时候展览权则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比如:甲画了一幅山水画,并出售给了乙,此时展览权就转移给了乙,乙有权决定是否展览该画。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对此作了规定。这是为了协调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冲突,因为美术作品的展览往往要使用作品的原件,而美术作品的原件却往往为著作权人以外的人所收藏,如果这时候仍规定展览权属于著作权人的话,著作权人根本无法行使展览权,该权利等于形同虚设。

    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2410/23/935917039.jpg

    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时,还往往会涉及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如果作品内容是对他人肖像的写实或拍摄,或者展出该作品会披露他人的隐私,这时行使展览权就要受到他人权利的限制,应当尊重他人的肖像权或隐私权。如未经他人同意而公开展览该作品,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或隐私权。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侵权行为的相关知识。华律知识产权再次提醒您商标侵权行为不可有,拥有正确的知识产权意识,爱护他人的知识产权,才能形成良好的知识产权市场!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 214人看过2024-01-09

    图形作品和其他作品一样的也是需要进行版权登记的,具体哪些人可以申请图形作品登记呢?让我们和华律知识产权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哪些人可以申请图形作品登记

    1、自然人、法人或者创作作品的其他团队组织

    2、其他的著作权人,包含通过著作权的转让或者继承等获得著作权的自然人。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2410/23/935927944.jpg

    图文作品版权登记所需的申请材料:

    按照规定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1)申请人的身分;

    (3)权利归属证明;

    (4)工作样本(可提交纸张介质或电子媒介的样本);

    (5)作品描述(请写作创作意图,创作过程,原创性和作者签名三个方面);

    (6)代理人委托他人申请时,应当提交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

    (7)查明代理人的身份。

    以上是小编为您收集的相关知识。华律知识产权提醒您进行知识产权相关申请的时候,可以先对流程材料进行了解做到心里有数,这样才能更加高效的进行。更多知识产权的相关资讯的获取请到华律知识产权!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 235人看过2024-01-09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查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有何规定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查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有何规定

    1、查询人应当在档案管理员陪同下在登记大厅查询窗口区域阅览或摘录登记档案。复印纸质原始登记档案和打印电子登记档案应当由档案管理员完成。

    2、查询纸质原始软件登记档案的人员,禁止在档案材料上修改、涂抹、标记等。

    3、查询人违反上述规定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和纠正;拒不改正的,可以拒绝提供查询;造成损失的,查询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查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时间有何规定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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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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