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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9人看过2024-01-09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一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和有关文档。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代码化指令,或者可以被自动转化为代码化指令的一组符号化指令或符号化语句。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人的其余各项权利的保护期为二十五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二十五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保护期满前,软件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续展二十五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五十年。在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内,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活动、使用许可活动和转让活动的发生,均不改变该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

    软件期满后,除开发者的身份权外,该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即行终止。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之前进入公有领域: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而无合法继承者;拥有该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

    三、软件著作权的限制有哪些

    对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著作权法通常予以一定限制,以平衡著作权人的局部利益与社会的整体利益。我国对软件著作权的限制主要是:

    1、时间限制: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保护期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机关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因继承或单位分立、合并等法律行为使著作权人主体发生合法变更时,不改变相应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因依法签订使用权或使用权许可合同而转让有关权利时,转让活动的发生不改变有关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当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单位终止或拥有软件著作权的公民死亡而无合法继承者时,除开发者身份权外,有关软件的其他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2、在保护期内,因课堂教学、科学研究、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非商业性目的的需要对软件进行少量复制,可以不经软件著作权人同意,不向其支付报酬。

    3、软件著作权人不得损害公众利益,违反其他法律。

    4、软件复制品合法持有人,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使用的需要把该软件装入计算机内,制作备份复制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等。

    以上就是关于软件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是什么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672人看过2024-01-09

    对于知识产权中艰涩的名词解释,我们常常理解一个都很困难。更不用说那些相同近似的名词了。比如说广播权和播放权这两项权利有哪些区别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版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广播权与播放权的区别

    播放权,亦称广播权,指通过无线电波、有线电视系统公开传播作品的权利。播放权体现了著作权人对作品传播的控制,它属于著作权人,不同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播放组织的权利。

    (1)无线广播权,即通过空间传播电磁波所进行的广播权;

    (2)有线广播权,即通过电缆等设备以有线方式公开广播作品的权利;

    (3)使用扬声器等技术设备广播作品的权利。

    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2410/23/935866820.jpg

    我国现行著作权法没有规定播放权的具体内容。实施条例将播放权解释为"通过无限电波、有线电视系统传播作品"的行为,内涵过窄,未包括"以收音机,电视机等机械设备公开传播作品"。《著作权法修正案》则扩大了播放权的外延,将其规定为"以有线或无线方式公开播送作品,以及通过收音机、电视机等设备公开传送作品的权利"。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提供相关的帮助。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 347人看过2024-01-09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软件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登记办法》确定的可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范围是:原创软件,软件的修改本,合成软件(又称集成软件)。

    (1)原创软件的登记。原创软件是指软件开发者通过最初始的开发活动完成的软件,而不是在已有软件的基础的通过对原有软件的“二次开发”活动所产生的软件。

    (2)“二次开发”软件的登记。“二次开发”的软件是指软件开发者通过合法的开发活动,在原有软件的基础上完成的新软件。软件的修改本或者合成软件均属“二次开发”的软件。

    同时,软件的修改本是指:对原有软件进行修改后所形成的在功能或性能方面得到重要改进的新软件。合成软件是指:根据特定要求选择若干软件或若干软件的部分模块汇集编于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范围。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软件著作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279人看过2024-01-09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那么,2024年关于版权登记的一些注意事项有什么?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2024年关于版权登记的一些注意事项有什么

    2024年关于版权登记的一些注意事项 2024年关于版权登记的一些注意事项

    1.著作权是完全自动获得的

    这种说法对也不对,所谓的“对”是指绝大多数作品的著作权是自动获取的,著作权登记(版权登记)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所谓的“不对”是指在很多著作权许可、转让、继受过程中,需要进行版权登记。

    2.有些代理人说软件著作权的获得必须进行版权登记

    在科技日新月异、互联网大行其道的今日,无数的软件、代码涌现,各种各样的APP层出不穷。这种现状导致了很多企业依赖于计算机代码,对于软件著作权就比较关心,很多黑代理就琢磨这著作权人保护作品的想法来忽悠著作权人进行版权登记。但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软件著作权的取得,与登记与否没有必然的联系。计算机保护条例明确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由此可见,软件著作权的取得,与登记与否没有任何关系。

    3.著作权能够自动获得,那么就不需要版权登记了

    可能有些人会有这样的想法,但只能说这种想法很傻很天真。版权登记虽然不是必要程序,但在生活实践中却是不可或缺的。例如,发生版权纠纷时,有一个证书将更方便举证,在以往原稿普遍难以保存的情况下,版权登记证书将是最有力的武器;在版权许可、转让等著作权主体变更的情况下,能够更快捷的完成;拥有版权证书能够享受国家税收优惠,还能够有效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甚至是抢占市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2024年关于版权登记的一些注意事项有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435人看过2024-01-09

    版权登记的效力是一样的,一般版权登记由中国版权中心负责,在某些地区有类似于代办处的地方可以受理。接下来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介绍版权登记省和国家有区别吗?

    版权登记省和国家有区别吗

    版权登记没有地方和全国的区别。

    1、提交材料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作品的样本;作品的创作说明书(根据创作过程、创作意图、独立创作性书写)。需要注意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明以及申请人授权书。

    2、办理步骤

    申请人向版权保护中心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版权保护中心核查接收材料;等待通知缴费;版权版权保护中心受理申请;审查材料;发放证书。

    3、办理时长

    版权保护中心受理后三十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交材料的,申请人需在接到通知后两个月内补交齐全,登记机构收到补交材料后四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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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48人看过2024-01-09

    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与软件产品登记有何区别软件已经越来越离不开我们,无论是我们的学习,我们外交,我们的娱乐等等都是需要软件进行帮助的。我们手机,电脑上都下载了自己喜欢的,经常能够用到的软件,那么关于软件是有一个著作权还有一个软件产品的登记的。关于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区别是什么?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区别是什么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简称“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一般出现在软件在著作权登记的过程中,登记人一般为了早日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而采取的一种非正常的形式。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申请流程

    正常情况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一般在提交之日起(满足审核要求)约30个工作日即可取得。但是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还想提前得到证书。只要申请人能够取提供相关法律文书(比如司法文书)审查速度确可以提前,申请人可以提前取得《计算甲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一般而言,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的软件都能够申请加急办理。只有满足要求条件的软件才能加急,否则只能是按照正常情况办理。

    1)您填写软件基本信息采集表:我们会根据信息采集表内容为您整理需要盖章签字的材料;

    2)提供部分源程序(电子版):您提供该软件的WD电子版部分源程序(前2000行和后2000行,共计4000行,最后一页为软件退出部分代码);

    3)提供手册(电子版):根据软件的不同类型,需要您提供WD版软件使用操作手册或者软件设计说明书;

    4)盖章及快递:我们将电子版需要盖章的材料发给您,您盖章签字后快递至我公司;

    5)报送审查:收到材料后我公司将整理打印,装订后送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初审;

    6)版权中心复审:初审通过受理后审查31-35个工作日,约45-50天左右出审查结果并公告;

    7)公告发证:公告后发放证书,我公司收到证书后扫描给您确认;

    8)确认付款:您确认后您支付全部费用,财务核实后会给您快递证书原件和全额发票。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费用对比

    加急登记软件著作权费用会比普通登记的要高,因此要根据企业和个人自身的情况而定,是否需要做加急登记,费用对比情况如下图所示:

    根据对比情况出证时间越少,相对费用就会越高。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登记意义

    申请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意义。我国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基于诚信原则,实行自愿登记,因此开发完成的软件进行登记不是必须的,因为按照《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著作权自创作完成起自动收到保护,但是进行著作权登记还是很有必要,其原因是:

    1、进行盗版维权的重要依据;

    2、可以作为银行质押贷款的依据;

    3、作为税收减免的重要依据;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

    5、作为入资的有效凭证。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加急登记登记作用

    对于软件开发者来说,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虽然不是国家强制的政策,但是软件办理了登记,它的百利而无一害的。

    1、《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在软件著作权发生争议时证明软件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据。这不仅是在进行诉讼或在发生一般纠纷时,都能起到很好的证明作用。但如果没有进行登记,著作权人的权利就很难获得全面的保护。

    2、《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软件著作权人进行投资和交易的重要资本和财富。现在的经济都是知识经济,有知识才有价值。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就是知识的最后凭证。

    3、《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有时还是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非常重要的砝码,有了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在一定程度上就能证明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而这也是高新认定非常重要的部分。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企业申请软件企业必不可少的证明材料。

    5、从以上3、4点可以看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也是企业获得国家税收减免、人才优惠等国家政策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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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339人看过2024-01-09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作品的传播由原来的纸质传播扩大为网络媒介传播,由此产生一个新的知识产权名词信息网络传播权,此项权利与广播权有什么区别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版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广播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区别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等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著作权的包含面非常的广。

    一般情况下,权利的名称可以简单的概括权利的含义。就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的十七项权利而言,大多数权利名称都可以简单地概括权利的含义,例如,“发表权”就是“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广播权”是“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是,十七项权利中有两个特例,其中一项就是本文要论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另一项笔者认为是“表演权”)。

      法律解释学中,对法律条文或是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条款标题或名称仅作文件结构或表述的方便之用,而不应作为解释条款含义的依据,也不得影响或限制该条款对权利义务内容的规定或约定。这在合同和国外立法文件中会经常见到。对于“信息网络传播权”而言,可能是由于2006年出台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大量提及“通过信息网络向相关公众传播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往往被简单的理解为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作品的权利。但是根据《著作权法》对“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可见,“信息网络传播权”这一名称本身所概括的含义与法律对该项权利的定义相差较远,仅从该权利名称对该权利含义的理解是非常局限的。

    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2410/23/935921741.jpg

    根据法律对“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定义,“广播权”指向的是媒介主动传播作品,受众(听众、观众)必须按媒介安排时间或地点被动的接受作品的权利;而“信息网络传播权”指向的是媒介提供了作品,受众(听众、观众)可以自行选定时间和地点,主动地通过媒介接受作品的权利。这才是“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本质区别所在,与采用的传播媒介并没有直接关系。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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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0人看过2024-01-09

    可以分为“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即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在适用无过错原则的场合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著作权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著作权侵权行为构成要件

    违法性

    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损害事实

    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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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77人看过2024-01-09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税务筹划的优惠政策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税务筹划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直接利用筹划法

    国家为了实现总体经济目标,从宏观上调控经济,引导资源流向,制定了许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于纳税人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筹划,国家是支持与鼓励的,因为纳税人对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的越多,越有利于国家特定政策目标的实现。因此,纳税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利用优惠政策为自己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服务。

    地点流动筹划法

    从国际大环境来看,各国的税收政策各不相同,其差异主要有税率差异、税基差异、征税对象差异、纳税人差异、税收征管差异和税收优惠差异等,跨国纳税人可以巧妙地利用这些差异进行国际间的税务筹划;从国内税收环境来看,国家为了兼顾社会进步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税收优惠适当向西部地区倾斜,纳税人可以根据需要,或者选择在优惠地区注册,或者将现时不太景气的生产转移到优惠地区,以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创造条件筹划法

    现实经济生活中,在有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的很多条件符合税收优惠规定,但却因为某一点或某几点条件不符合而不能享受优惠待遇;在另一些情况下,企业或个人可能根本就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无法享受优惠待遇。这时,纳税人就得想办法创造条件使自己符合税收优惠规定或者通过挂靠在某些能享受优惠待遇的企业或产业、行业,使自己符合优惠条件,从而享受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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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89人看过2024-01-09

    很多的作品都是通过各种媒介进行传播得到了广泛大众的认可,什么是广播权呢?广播权有哪些特征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版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什么是广播权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作品的权利。广播权主要适用于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电影、电视以及录像作品等。

    2、广播权的特征

    (1)广播权主体是作品著作权人;

    (2)广播权客体是作品,主要是文字作品,戏剧作品、音乐作品等。我国有线装置、无线电波的管制决定了很少著作权人能直接行使广播权,著作权人往往只能通过授权许可广播电台等行使这项权利。

    https://imgf.66law.cn/upload/f/202410/23/935917039.jpg

    3、广播权的保护

    权利保护期:

    (1)公民的作品,其广播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广播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广播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笫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广播他人作品或广播他人作品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修改前的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五)项中规定了“播放”,指的就是作品通过电台、电视台广播。本项规定的“广播权”,一般也是指作品通过电台、电视台广播,但不限于电台、电视台的广播,还包括其他形式的播放。

    根据本项的解释,“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公开广播”一般是指通过无线电台、电视台播放。通过电台、电视台广播和其他无线方式传播,这是广播权的第一层意思。将电台、电视台广播的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这是广播权的第二层意思。除有线传播或者转播以外,通过扩音器等工具传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的作品,这是广播权的第三层意思。

    广播权的第一层意思,即“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必须是以“无线方式”。第二层意思是通过“有线方式”,如通过有线广播或者有线电视传播或者转播无线电台、电视台“广播的作品”,而不是直接以有线的方式传播作品。第三层意思是通过扩音器等工具传播电台、电视台“广播的作品”,也不是直接以扩音器等工具传播作品。从这几层意思可以看出,广播权指以无线的方式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及通过其他有线方式传播广播的作品,作者直接以有线的方式传播作品,并不包括在广播权之中。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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