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交易拥有某个作品的所有权之后是否可以对作品原件进行展览呢?是否享有其展览权呢?行使展览权是否会侵犯作品的著作权呢?我们在行使权利过程中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是华律网知识产权小编为您整理了版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应注意什么问题
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时,要注意到与所有权的关系问题。展览权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由著作权人享有的,但当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不是著作权人时,这时候展览权则由原件所有人享有。比如:甲画了一幅山水画,并出售给了乙,此时展览权就转移给了乙,乙有权决定是否展览该画。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对此作了规定。这是为了协调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冲突,因为美术作品的展览往往要使用作品的原件,而美术作品的原件却往往为著作权人以外的人所收藏,如果这时候仍规定展览权属于著作权人的话,著作权人根本无法行使展览权,该权利等于形同虚设。
著作权人行使展览权时,还往往会涉及他人的肖像权、隐私权等问题。如果作品内容是对他人肖像的写实或拍摄,或者展出该作品会披露他人的隐私,这时行使展览权就要受到他人权利的限制,应当尊重他人的肖像权或隐私权。如未经他人同意而公开展览该作品,则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或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