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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14人看过2024-01-22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多久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多久

    申请计算机软件版权需要30-40个工作日,需要准备完整的材料和证书,材料不提交全会需要较长时间,费用为300元。注册可以加快,费用也会相应增加。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司法解释的规定,著作权登记可以作为著作权归属的初步证据,著作权登记机关不对权利主体及其是否构成作品进行实质性审查。申请成功后,将在线通知3天,然后根据验收证书获得证书。

    以上就是关于软件著作权申请要多久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11人看过2024-01-22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软件著作权享有的权利是什么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软件著作权享有的权利是什么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利,是由软件的开发工程师或者约定的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权利。那么下面介绍一下软件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具体内容。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

    1.发表权,跟杂志、书籍等出版物的权利是一样的,发表权及公之于众时即享有的权利;

    2.署名权,即公开发表时、或者公之于众时在软件上面写明的名字;

    3.修改权,著作权人有对软件修改、删减、补充等改善、完善的权利。

    (二)软件著作财产权

    基本上三类,有专用使用权、使用许可权还有转让权。下面介绍下具体的内容。

    首先是专有使用权,又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翻译权这些比较基本的权利。复制权比较好理解,就是复制的权利,可以把软件复制很多份,比如说电影,就可以录像很多份影碟。发行权、出租权也都比较好理解,大家比较熟知,那么信息网络传播权呢,就是向他人提供软件,现在都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这里就包括传统的有线形式和新兴的无线形式两种)即网络上进行传播,比如说一些办公软件,就必须购买才能使用,而这里购买的其实也就是软件的版权。翻译权,主要是针对不同的国家群体而衍生的一种权利。

    其次是使用许可权,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人依法享有使用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的权利,他人可以使用软件著作权且可以得到应有的报酬的权利。当然,需要订立合同,不能随意的使用,需要得到软件著作权人的同意才可以。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软件著作权享有的权利是什么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585人看过2024-01-22

    版权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事情,不仅仅是对个人而言,对国家、行业的发展也是非常的关键。只是有很多人并不能明确的认识到版权保护重要性,所以会对它不太了解。那么,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体现在那些方面?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

    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版权保护,最终的目的不是“如何防止使用”,而是“如何控制使用”,版权法的实质是一种控制作品使用的机制。中国因特网版权保护的关键是在促进网络发展和保护著作权人利益间寻求平衡,当务之急是尽快完善这方面的立法。

    版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是从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的,人身权利中除了发表权外没有期限限制,发表权一经行使即穷竭,如果在作者死后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财产权利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如果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另外,法人和其他组织视为作者的作品以及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和摄影作品和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其保护期都是作品首次发表之日起50年,创作完成50年内不发表就不再保护。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25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25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满前,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申请续展25年,但保护期最长不超过50年。软件开发者的开发者身份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在我国版权保护的行政机关是各地的版权局,对版权进行日常行政管理,随着版权意识不断增加,在北京等直辖市版权局下设版权保护管理中心,提供版权登记版权维权版权贸易等服务,但在一般省份,这类服务机构还不够健全,除杭州等经济发达地区设立了副省级城市的版权保护管理中心外,这个版权保护还处于初级的阶段。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版权保护的重要性不可忽视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59人看过2024-01-22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假冒国际品牌会犯罪吗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假冒国际品牌会犯罪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假冒国际品牌取得非法利益的,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就会构成刑事犯罪,可按假冒注册商标罪或者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关于假冒国际品牌会犯罪吗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遇到一些比较棘手的法律问题,而您又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网站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服务。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07人看过2024-01-22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著作权法定许可需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著作权法定许可需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法定许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可以不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已发表的作品,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

    根据法定许可而使用他人作品时,应当按照规定,向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并应当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法定许可使用应具备以下条件:

    1、法定许可使用只限于著作权法的直接、明确的范围内,不能任意扩大。

    2、法定许可使用只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3、法定许可使用必须以著作权人没有声明为前提。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一种限制措施。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一样,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一般也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使用的作品是已经发表的作品;

    第二,使用必须符合《著作权法》规定的具体情形;

    第三,使用的过程中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精神权利,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

    除此之外,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中,虽然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事先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但是必须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这是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最主要的区别。

    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是指在一些特定的情形下,对未经他人许可而有偿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依法不认定为侵权的法律制度。

    我国《著作权法》在第23条、第33条第2款、第40条第3款、第43条第2款、第44条中对著作权的法定许可作了明文规定。

    与其他国家著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规定相比较,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一个前提条件,即作者声明保留权利者除外,这是我国《著作权法》对法定许可的特殊规定。

    上面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著作权法定许可需具备什么样的条件这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信大家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小编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对于纠纷的行为,一定要协商处理好,避免出现一些意外。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701人看过2024-01-22

    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从著作权人方面来看,是对其著作权范围的限定;从著作权人以外的人(即使用者)来看,则是使用他人作品而享有利益的一项权利。下面来看看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价值和作用。接下来,就让华律知产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大家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有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价值与作用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含义

    一、使用要有法律依据。

    二、使用是基于正当理由。

    三、不需经作者与著作权人同意。

    四、不支付报酬。

    五、不构成侵权,是合法行为。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价值

    设立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的价值在于:公平和效率。即在保证公平的同时,兼顾效率,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表里。“公平”体现了合理使用的合理性,而“效率”则体现了合理使用的必要性。合理使用作为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制度,其核心和实质就是对利益的协调和平衡。

    1、公平。

    知识是在不断累积中更新和发展,文化的发展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几代人共同努力的结果。创作活动不可能离开对已有作品的借鉴和利用,没有人能说他的作品与前人的积累完全无关。既然创作需要吸收他人的成果,那么就不应阻止他人利用已有的作品。著作权人应在适当的范围内让渡自己的权利,允许他人使用,对其作品不能享有无限制的独占权利。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信息获取和享有的畅通,为更多的创作创造更好的环境,这也是正是利益平衡的关键。

    2、效率。

    在承认公众可以对作品进行合理利用的基础上,允许使用者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的使用,是为了保证利用的效率。合理使用是一项权衡各方得失,以求社会总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它在保证作品的正常传播利用、著作权人及时收回创作成本、避免出现信息不足的前提下,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区域做出合理划分。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要划出一个合理的范围供公众无偿使用,而又不会不合理的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省去了每次对作品使用都要征得作者同意的麻烦,减少了交易成本,实现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它促使各方的利益在一种基本的平衡和协调关系中得到最大满足。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作用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著作权限制制度的一种,其目的就是在于防止著作权人权利的滥用,损害他人的学习、欣赏、创作的自由,妨碍社会科学文化技术的进步。

    合理使用制度在防止著作权人权利滥用的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合理使用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创作自由。

    创作活动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建立在前人智慧的基础之上,没有前人作品的启示和借鉴,创作就如无源之水,无土之木。

    对于他人作品的利用得益于合理使用制度的存在,它从法律上规定了著作权人放弃其享有的一部分权利,这不但使借鉴前人作品成为可能,而且使得创作的时间成本、物质成本大幅度降低,激励了创作活动的发展。合理使用保障了社会公众的受教育权。

    教育活动是一种传播知识的行为,而著作权人对于其作品的传播享有垄断性的权利,社会公众获取知识的权利与著作权人控制知识的传播和利用的权利必然会产生冲突,而合理使用则是化解这种冲突最有效的方式。

    世界各国立法通常都将为个人学习使用以及课堂教学使用列为合理使用的方式,其目的就在于鼓励个人学习,发展教育事业,维护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

    著作权合理使用是重要的著作权限制机制,它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享有著作权的作品,而不必征得权利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的合法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价值与作用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05人看过2024-01-22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世界版权公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方面的问题,下面,华律知产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世界版权公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受保护作品范围。对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给予充分有效的保护,各缔约国自行决定保护范围。

    2、非自动保护原则。要求在出版的作品上有一定版权标记,即必须加注“版权保留”标记方予保护。

    3、保护期。对作品的保护期限定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后25年或作品首次发表之后25年。

    4、无追溯力规定。该公约未明示保护作者的身份权,不具有追溯力。

    5、以国民待遇为原则。

    6、作者享有的经济权利包括复制权、公演权、广播权和翻译权;翻译,或是享受与一般著作权同样的保护,或是发行7年后按法定许诺制度处理,二者任择其一。

    7、如与伯尔尼公约的条款发生冲突时,服从伯尔尼公约;如与美洲国家之间已经签定或以后将要签定的双边或多边协定的条款发生冲突时,则对参加世界版权公约的拉丁美洲国家适用最新签定的协定或公约;除上述情况外,各国之间已经达成的协定,如与世界版权公约发生冲突时则服从世界版权公约。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世界版权公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1190人看过2024-01-22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知产小编整理了电台未经允许使用音乐侵犯著作权吗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电台未经允许使用音乐侵犯著作权吗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电台未经允许使用音乐的,如果音乐已经发表的,并且支付了相关报酬的,是不会侵犯著作权的。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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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383人看过2024-01-22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湖南如何进行版权登记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湖南如何进行版权登记

    一、版权登记需要哪些文件

    1、个人进行作品版权登记需要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作品登记表

    (3)作品登记申请书

    (4)版权代理委托书

    (5)权利保证书

    (6)作品创作说明书

    (7)登记作品复印件、权利归属证明

    2、公司进行作品版权登记所需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作品登记表

    (3)作品登记申请书

    (4)版权代理委托书

    (5)权利保证书

    (6)作品创作说明书。

    二、如何进行版权登记?

    1、提交相应的材料。

    2、填写《作品登记表》及《权利保证书》,缴纳作品登记费用。

    3、作品登记机关在接到作品登记申请材料后,按规定进行核查,核查期限一个月,该核查期限自作品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湖南如何进行版权登记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 252人看过2024-01-22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市场前景也越来越好。今天,华律知产小编通过职务作品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这个问题带来了以下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各位读者朋友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职务作品

    职务作品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为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其中的工作任务是指公民在该法人或者该组织中应当履行的职责。认定职务作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作品的作者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即作者与该单位具有劳动关系,作者有权从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享受该单位为工作人员提供的工作条件,同时就接受单位在劳动合同范围内安排的任务,并接受单位在工作上的必要的监督和指导。

    (2)创作作品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单位的性质而提出的工作任务。

    (3)创作作品应当属于作者的职责范围,单位在作者的职责范围之外并在单位的正常业务之内委派作者完成某些作品,除非双方有新的约定,不属于法定的职务作品。

    (4)作品基本上是依作者自己的意志创作,而不是依单位意志创作。如果是按照单位的意志创作的作品,不是职务作品,而是单位作品,即应视单位为作者的作品。

    二、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及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4条对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作了明确规定,即:除依《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外,职务作品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著作权法第16条第2款所规定的情形包括: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计算机软件、地图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归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作者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职务作品的作者是否享有著作权这个问题进行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方面也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华律知识产权为您提供关于版权、商标、专利的相关知识,上华律知识产权给您的知产加把“锁”!

    相关法条

    《民法通则》

    第九十四条  著作权

    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 (版权) ,依法有署名、发表、出版、获得报酬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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