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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作品著作权登记

更新时间:2024-01-07 07:01:35

影视作品是一种通过摄影机拍摄记录在胶片上,通过播放器放映出来一种已完成艺术作品的统称。影视作品也是一种艺术作品,它由摄影艺术以及声音结合,融合了视觉与听觉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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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相应的材料;

2.交纳登记费,应严格按照省版权局的作品登记收费标准执行收费;

3.登记办理期限,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合格后由省版权局核发《作品登记证》,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前来领取。以上登记办理期限一般为10个工作日。


一、提交所需资料

(一)申请表一套

1、作品名称、作品类别(文字作品、美术、摄影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电影、电视、录像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他)。

2、署名、完成日期、是否发表、首发日期和地点。

3、作品完成形式(单独、合作、委托、职务、其他)。

4、作者情况、著作权人情况。

5、申请者签章。

6、表格内容应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端正清晰,不得涂改。

7、封面由江西省版权保护中心填写。

(二)申请者身份证明

1、个人申请者: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书(委托代理者申请登记);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作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5)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作者对版权归属的说明书或协议的复印件。

(三)权利保证书

1、个人申请者:必须有本人签字。

2、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1、申请作品的完成时间、由谁完成的。

2、作品的名称。

3、提出作品登记自愿申请。

4、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作品自愿登记说明书

1、内容简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简述作品的主要特征、特点)。

2、创作过程(作者身份、具体过程、申请目的、作品使用范围)。

3、签章:个人申请者:由本人签字即可;法人单位与非法人单位申请者: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提供作品样本

文字作品提供创作稿;美术作品的图片至少从六个方面的角度来反映作品的特点;摄影作品提供照片2张;工程产品设计图纸提供三视图、效果图或实物照片;影视作品提供VCD等。

电影作品版权登记的官方费用是2000元。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时间的不同,登记费用不同。具体的收费标准为:超短片<1分钟 200元,1-5分钟 300元,5-10分钟 400元,10-25分钟 800元,25-45分钟 1000元,超过45分钟 2000元;电视剧100元/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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