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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作品著作权登记

更新时间:2024-01-06 12:22:31

作品包括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作品。创作上述作品的方式之一可以是文字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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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提交版权登记申请材料--提交版权登记机构核查申请--申请人缴纳版权登记费用--版权登记机构受理并且进行审核--审核版权是否符合等级的基本条件--审核通过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发布版权登记公告。整个版权登记的时间大概需要30-60个工作日左右。

1、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指可以通过印刷、拓印、录音、录像、复印、临摹、反拍、翻录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本身应当是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法律的规定。

主要以文字的显示来表达的,例如小说、论文等,收费的标准一般都是按字数来计算的,一百字一下的收费一百元,一百字到五千字内的收费一百五十元,五千零一个字到一万字的收费二百元,一万以上的三百元,如果是像小说那样,一个系列小说有很多部的可协商后确定收费标准。

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若需要补正材料,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作品著作权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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