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著作权登记具有登记和公示的效力
1:如果他人侵犯著作权的,著作权人可以提供登记证书来证明本人著作权的合法性,但是作品即使不登记的,创作完成后作者也享有著作权
2: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3: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著作权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著作权管理工作
(一)注册的保护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
如果人实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自身的商标专用权得不到有效保护,而且还有可能带来四种后果:一是构成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的违法行为;二是在自行改变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有明显区别,同时又标明注册标记的情况下,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三是若改变后的商标同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会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四是因连续三年不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
(二)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如果商标注册人实际使用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不一致,不仅不能有效保护自身的商标专用权,而且也有可能带来三种后果:一是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使用注册商标,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的违法行为;二是因连续三年未在核定的商品上使用,导致注册商标被撤销;三是因超出核定商品范围(与核定使用的商品类似的除外)使用注册商标,构成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如下:
1、个体户可以自己交社保,个体户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领取社保卡,之后可以按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数额按月足额缴纳其依法应缴的社保费用。
2、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个人商标转让包括以下手续:
1、申请人到商标局的受理大厅申请商标转让,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商标转让;
2、签订商标委托购买合同号并支付定金、提供相关证件、办理商标公证并签订所需文件;
3、向购买方传真商标转让公证书,购买方向公证处确认手续并购买支付款项;
4、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原件等文件交付购买方,并将双方签订后的申请书、委托书报送商标局;
5、商标局一个月下发受理书,十到十二个月下发核准证明。
1、独占许可
是指被许*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
2、排他许可
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方只允许被许*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就是说,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方本人实施以外,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
3、普通许可
亦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批许*方允许被许*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某项专利,同时许*方自己仍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以及再与第三方就同一技术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4、从属许可
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方在得到许*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分许可的条件必须在许可合同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即使是独占许可,也不能认为具有再许可权。
5、交叉许可
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互换许可。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交叉许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费支付,仅限于交换技术范围及期限等。如果两项专利的价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如下:
1:计算机源代码侵权是比较难界定的,一般情况下是通过比对进行界定,如果疑似侵权的源代码完经登记的源代码非常接近的,可以认定为侵权。
2: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3: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4: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对鉴别材料作例外交存:
(一)源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其中的机密部分用黑色宽斜线覆盖,但覆盖部分不得超过交存源程序的50%;
(二)源程序连续的前1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50页;
(三)目标程序的前、后各连续的30页,加上源程序的任何部分的连续的20页。
文档作例外交存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
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
2、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3、罚款;不属于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受理范围,另一种情况不属于版权案件,属于其他知识产权如涉及商标或专利侵权案件。严格对照法律条款,该受理的接受,不该受理的告知当事人向相应的管理部门投诉。
1、首先是发明创造的新颖性,这指的是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权之前,在国内外的出版物商没有公开发表过或者公开使用过的同样的发明或者是实用新型创造,并且其没有出现由他人没有向国家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出具专利申请文件的情况。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其申报之日起前6个月内,出现法律规定的以下情形的,并不会其新颖性造成影响:
发明创造在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家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发明创造的作品首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是技术会议上发表。
在没有得到发明人本人的同意的情形下,发明创造被他人私自泄漏的。
2、其次是发明的创造性,所谓创造性,就是指这个新的发明与现有的相关技术比较,有更加突出的特点和进步,或者说这个发明是一个全新的领域。
3、发明创造的实用性,这指的是该项发明创造能够用于制造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地效果。
同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授予条件是在该项专利申请之日以前,没有在国内外出版物上有公开发行过相同或者是相似的外观设计,并且该项专利不得与他人已经取得的合法权益有冲突。
法人代表承担责任的情形如下:
1、执行职务行为造成的他人损害,公司在承担责任后向法人代表追偿;
2、法人代表在利用执行公司经营活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3、其它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商业秘密和其他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相比,有着以下特点:
(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三)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四)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