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是商标权保护的基础。商标受法律保护的范围,通常指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只能在特定的范围有效,这个范围就是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
二是在特定的范围内,商标注册人享有对其注册商标的专属使用权,即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
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和对这种权利的保护范围既有联系又有不同。权利范围决定保护范围,而保护范围根据有效保护权利的需要来确定。因此,商标权的保护范围要大于专用权的范围。商标专用权的权利范围是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而保护范围则不限于此,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会引致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在保护范围中增加近似的商标和类似的商品,目的在于使商标专用权的权利得到切实保护,消除对商品的误认和在市场上引起的混淆。
1、赔偿数额,以权利人实际遭受的实际损失为准,或者是侵权人实际获得的非法收益为准。
(1)权利人遭受的实际损失,这个主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计算,如被侵权产品的减少量与该产品的合理利润的乘积。
(2)侵权人因侵权行为取得的利润,可以按照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额乘以每一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计算。侵权行为人因侵权而获得的利润,一般按侵权行为人的营业利润计算。侵权行为人的业务完全以侵权为基础的,可以计算其销售利润。
2、赔偿的数额亦可根据专利许可使用费来确定。这种方法确定赔偿的数额一般不超过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三倍,以此方法计算的前提是侵权人收益和被侵权人损失都难以确定。
首先,要注意对证据的收集。
因为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才有利行政执法机关或司法审判机关对某一行为是否是侵权行为尽快的加以认定。因此证据是影响案件办理的前提条件。诉讼法中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为证据。因此我们在收集证据时,也要严格遵守这一原则。也就是说,我们要尽可能的去寻找与案件有关,并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概括的说,我们这里所说的证据主要是指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被侵权人的在先权利证明文件。(包括商标注册证、专利证明、版权登记证明、与案件有关的获奖情况证明等)
2、被侵权人的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的证明。这里主要是指购买发票。在发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权产品名称、购买侵权产品的地点、侵权产品的价格、销售人的名称等事项。
第二步,我们在对证据进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后,应该到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咨询。
专业人士会对案件进行初步的分析,并会对细节问题提供专业建议,有利于我们更好的办理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