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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78人看过2024-01-18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


  • 252人看过2024-01-18
    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1、带有民族歧视等不符合公序良俗的标志;
    2、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3、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4、缺乏显著特征的。
  • 139人看过2024-01-18
    科技作品内容受专利保护。科学论文、技术说明、设计图、示意图等科技作品既受著作权法所保护,又为专利法等法律所保护,但这些法对其调整的侧面有所不同。著作权法保护的是科技作品的形式,将论文、技术说明、设计图、示意图印刷出版,应为著作权保护。而专利法等法律保护的则是科技作品的内容,科学论文、技术说明、设计图、示意图等科技作品所反映的科技成果,受科技成果权保护。
  • 130人看过2024-01-18

    侵犯。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 134人看过2024-01-18
    可以作为。知识产权,属于质权的客体之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 242人看过2024-01-18
    特殊许可证:特殊许可证是在特定条件下所采用的一种许可证形式,与单项有效许可证性质相同。属于特殊许可证和单项有效许可证项下的商品在出口时,必须提交书面申请,获取许可证后,方能出口。特殊许可证在特殊行业必需办理。
  • 179人看过2024-01-18
    可以。植物新品种权,是工业产权的一种类型,是指完成育种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授权的品种依法享有的排他使用权。植物新品种权与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一样,属于知识产权的范畴。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所以,植物新品种权也是一种民事权利,权利人可以将植物新品种权进行转让。
  • 132人看过2024-01-18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进行出质。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以出质的权利有下列类型:

    (一)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五)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

    其中就包含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 139人看过2024-01-18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必须显著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成本,把法律的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因此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惩罚性赔偿。
  • 129人看过2024-01-18

    一、不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二、不属于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

    三、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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