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局如果在审查商标转让的时候发现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义或者是地址与商标申请时的名义或者地址不一致的话,则会要求申请人补正提交变更申请,若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将会对转让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因此,企业的名称或者地址如果有变动,应及时对其名下商标做相应的变更申请。
专利发明人变更需要材料有:
1、因发明人更改姓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因漏填或者错填发明人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由全体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和变更前全体发明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证明文件。
3、因发明人资格纠纷提出变更请求的,可以参照“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转移该如何处理”的内容。
4、因更改中文译名提出变更请求的,应当提交发明人声明。
一、商标查询时存在一定误差
多数人都清楚,商标注册前都应该进行商标查询。其目的是为了查询该商标是否存在在先注册,是否有相同或近似商标存在,是否符合注册条件等问题。但是在商标局官方系统里查询数据,也是存在盲区的。也就是说,有一部分申请文件递交了还没有录入数据库系统,这些商标是任谁都查询不到的。如果在盲期内,即使某地有人和你申请相同的商标,也是查询不到的,所以这是第一个无法避免的风险。
二、判断商标近似存在一定主观因素
在近似判断的过程中,商标局的审查人员由于各自的经验与阅历、知识面不同、各自的利益和角度不同,所以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色彩。将应当判为近似的商标判为不近似而通过,不应当判为近似的却判断为近似而被驳回。
三、存在商标异议环节
申请人的商标即使通过了审查员的审核,进入商标初审公告,也不能保证百分百通过。因为在商标公告期三个月,可能会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后向申请人下发异议答辩通知书,给予申请人答辩权利,然后综合材料作出是否予以核准的裁定。
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法律地位的不同上,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则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其不申请注册,就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并被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2、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只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其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先使用人无权对第三人的使用援引商标法请求诉讼保护。
3、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权人行使这些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造成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混同,就易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商标注意事项有:
(一)首先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是符合相关的商标法,在享受商标法保护的同时也得遵循一定的义务
(二)商标注册人是不能随意的更改商标的任何标识,商标的图案、文字或者组合都是不能修改的,再者商标注册人也是不能私自更改注册商标的注册人的名义、或者地址等其他的注意事项
(三)商标使用一段时间后是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的,商标法是明确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变更其名义、地址、或者是删减制定的产品都是可以进行变更的,如果是修改商标的文字、图形,是需要重新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此种情况下是不能成为商标变更的。
(四)商标注册成功之后,商标注册人就能享有商标使用的义务。注册商标自核准之日起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三年的时间没有使用,该商标就会被依法撤销。
(五)商标拥有者是有权利把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的,但是必须经过正当的许可合同才能许可给他人使用。得到许可使用的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的有限期内向商标局进行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过备案是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六)注册商标不在制定的商品或者是服务范围内使用是属于冒充注册商标,属于商标违法行为。
(七)注册商标是属于公司的无形资产,能进行商标的资产评估
(八)商标拥有者还能转让商标给他人使用,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应该签订书面的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保证。
(九)商标拥有者是可以出质商标的,出质人和质权人也是需要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想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并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十)注册商标是可以续展的,通常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自商标核准之日算起,在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商标拥有者需要在有效期满前的十二个月按照规定的办理手续,申请商标续展,如果在此期间未能及时的办理,是允许在六个月的宽展期内进行申请办理的。商标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十年,从该商标上一届
注意和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认真关注商标注册情况,发现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与自己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应提出异议或争议。
2、经常进行市场调查,要求各地推销商及分公司注意市场上同类产品企业的标识包装,发现侵权嫌疑时,要及时加以制止,直至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设诉或向法院起诉。
3、加强商标标识的管理。
工商部门查处的假冒商标案子,有不少与注册人对商标标识、包装物的管理不善有关。有些注册人保管不善,造成标识物被盗、流失;有些是对废次标识物(包括印制过程中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废次标识物)未进行有效的销毁,甚至卖给收废品的;有些是未对标识物印刷厂、纸箱厂等进行严格审查,这些标识物加工厂违背法律、合同和良心,加印数量转卖给他人;等等。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产品包装等标识物可能仍完好无缺,此时一些不法之徒就会高价回收这些标识物,用以制造假冒产品。对付这种情况的最好办法就是设计出产品经消费者消费后标识物即遭破坏的标识物,或者将商标直接标在商品上。
4、注册防御商标和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所有者,为了防止他人在不同类别的商品上使用其商标,而在非类似商品上将其商标分别注册,这种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便是防御商标。我国《商标法》对此无明确规定。企业可以按一般商标分别在非类似商品上注册,以防止他人利用自己知名商标的声誉。按照国际上的惯例,此种商标一般难以注册,但一经注册,则不因闲置不用而被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撤销。我国因无法律上的明确规定,企业只能按一般商标分别注册,注册后必须使用,即不得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但我国商标法对此种商标使用,规定的范围很宽,包括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交易文书上,也包括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业务活动。因此企业只要在三年内使用一次,或做一次广告,即可排除“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障碍。
logo注册流程及费用有:
1、形式审查:商标局对申请商标注册的文件、手续是否合乎法律规定,若符合法律规定,审查机构编定申请号,确定申请日,下发《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2、实质审查:商标局对商标注册申请是否合乎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禁用条款、不具有显著性、存在近似商标等)所进行的检查、资料检索、分析对比、调查研究并决定给予初步审定或驳回申请等一系列活动。
3、初审公告: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4、领取注册证: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没有人提出异议的,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