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88人看过2024-01-01
    分公司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140人看过2024-01-01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是募集设立两种方式来设立。所谓“发起设立”,是只有发起人出资,购买公司股份的设立方式。如果是这种设立方式,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就是所有发行人认购的股本总额;而募集设立则是由发起人认购一部分,剩下的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或者是向特定对象募集。此种方式下公司注册资本就是实收股本总额。
  • 145人看过2024-01-01
    1、所有发起人应当签订设立协议;
    2、制定公司章程;
    3、股东认购股份并缴纳出资;
    4、建立组织机构和人员;
    5、去工商局核实名称;
    6、申请设立登记;
    7、领取营业执照。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或者募集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当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应当公开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 147人看过2024-01-01
    1、对于大型集体企业,可根据国有资产多,企业资产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国有股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国有股份,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转化为职工集体股,组成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2、对于中型集体企业,可把国有资产和企业集体资产部分或全部出售给企业职工,改组成由国家股分资产、企业职工集体股份资产和本企业职工个人股份组成的股份合作制公司。
    3、对小型集体企业可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明确产权,把企业资产转化为企业职工集体股份,把企业职工个人资产转化为职工个人股份,改组改造为股份合作制公司。对资产构成单一的纯集体资产的小型集体企业,可全部出售给本企业职工,改组为有限责任公司。
  • 159人看过2024-01-01
    1、在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企业法人变更预约;
    2、在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5、在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 171人看过2024-01-01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 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信息。
  • 130人看过2024-01-01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 403人看过2024-01-01
    私营企业是法人。私营企业是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相关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 100人看过2024-01-01
    1、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
    指交易双方在并购前隐瞒一些不利因素,待并购完成后给对方或目标公司造成不利后果。
    现实中比较多的是被收购一方隐瞒一些影响交易谈判和价格的不利信息,比如对外担保、对外债务、应收账款实际无法收回等,等完成并购后,给目标公司埋下巨大潜伏债务,使得并购公司代价惨重。
    2、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
    作为为并购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律师要注意使并购中尽量不要违反法律规定,这突出的表现在信息披露、强制收购、程序合法、一致行动等方面导致收购失败。如在上市公司收购中,董事会没有就收购事宜可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发表意见,或者独立董事没有单独发表意见,导致程序不合法。
    3、反收购风险
    由于有些并购并不是两相情愿,目标公司在面临敌意收购时,为了争夺公司控制权,董事会必然会采取一些反并购措施。有些反收购措施带有严重的自残性,过分关注管理层的利益,有的与法律冲突,在很大程度上危害了本公司股东的利益,导致并购两败俱伤。
  • 740人看过2024-01-01
    1、水利建设基金的计税依据是不含税收入。
    2、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征收比例各不相同,如湖南省0。06%来计提和交纳。浙江省是0。01%。
    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的水利建设基金。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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