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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人看过2024-01-01

      一般纳税人单位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流程如下:

      1、发工资前,计算员工实发金额及税金

      2、月初时,根据税金信息在地税网上做综合申报

      3、完成申报后,打印缴款书(去银行缴款)

      4、做个税的明细申报

      5、检查明细申报是否成功(总金额是否与缴款金额相符)

  • 100人看过2024-01-01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规定:

    (1)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减征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2)"本期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减免性质代码__城市维护建设税:07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教育费附加:61049901,减免性质代码_地方教育附加:99049901)":纳税人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自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月起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适用减征优惠。纳税人本期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政策的,勾选"是";否则,勾选"否"。

    "减征比例(%)",当地省级政府根据财税〔2024〕13号文件确定的减征比例,系统自动带出。因此,本次普惠性的税收优惠,纳税人无需做相关备案手续。

  • 240人看过2024-01-01
    一般纳税人基础税率17%,取得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部分可以抵扣。小规模纳税人税率3%,进项税不得抵扣。如果您的企业规模两者都可以选择的话,建议您计算一下外购成本和收入的比例,如果是外购材料成本高,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如果人工成本高,建议选择小规模。
  • 100人看过2024-01-01
    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如下:(一)报税时纳税人需要携带税控IC卡、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打印的增值税销项发票统计表和增值税销项发票明细表,抄税不成功的纳税人还需要携带上月已开具发票的记帐联进行存根联补录。(二)一般纳税人抄税、报税应当注意的事项:1、上月纳税人开具的所有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全部抄税、报税;否则就有可能造成存根联漏采集;2、一般纳税人月度中间重新更换金税卡的要特别注意在更换金税卡前已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抄报税成功,否则要携带未抄税成功发票的存根联或记帐联到办税服务厅服务窗口进行非常规报税并进行存根联补录;3、纳税人报税后申报时发现比对不符的要及时查明原因,不能随便调整申报表数据进行申报。现在实务中税务机关对这一方面管理比较人性化,一般可以直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 100人看过2024-01-01

      1、一般纳税人:应缴增值税额=当月销项税额-(当月进项税+上期留抵进项税)

      注:根据公司行业不同税率不一样,主要税率有:3%、5%、11%、13%。

      2、企业所得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25%

      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符合条件的公司等可适用15%的税率,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只需按照实际税率10%或者5%缴纳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工资-三险一金-个税免征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

      4、印花税:

      应交印花税=收入×印花税税率

      5、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应缴增值税额×3%

      6、地方教育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增值税额×2%

      7、水利基金:

      应交水利基金=收入×0.08%

      8、工会筹备金(成立一年后缴纳)

      应交工会筹备金=工资总额×2.5%,工会经费=工资总额×0.004%

      9、残疾人保障金(成立三年后缴纳)

      按员工人数计算,每年都不一样的标准。

      10、城市维护建设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增值税额×7%,有的地方是5%的税率,

  • 100人看过2024-01-01
    若是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自首笔出口业务之日起12个月内出口的货物,应按月分别计算免抵税额和应退税额,免抵税额可按规定办理调库,但应退税额当月暂不办理退库,可在退税审核期(12个月)期满后的当月累计一次性退给您。若您在12个月内不办理退税确有困难,当内外销销售额之和超过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外销销售额占其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超过50%(含)时,可以申请提前按月办理免、抵、退税。
    如果是注册开业时间在一年以上的新发生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小型出口企业除外),经市级国税局核实确有生产能力并无偷税行为及走私、逃套汇等违法行为的,可实行统一的按月计算办理免、抵、退税的办法,提前按月计算办理应退税额。
  • 100人看过2024-01-01
    1、计提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本期转入数
    2、城建税、教育附加费计提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城建税---教育附加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应交教育费附加
    3、计提所得税:
    借:当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上交国家--上交地方
    4、教育费附加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5、地方规定的附加费按各地规定的比例缴纳,国家没有统一规定。
    6、城建税的税率则要根据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为7%;在县城、镇的为5%;在市区、县城、镇以外的为1%。
  • 100人看过2024-01-01
    如果你的一般纳税人公司是个体工商户或者个人独资企业,因为获得的收入需要缴纳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而且个人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所以公司账户上的钱可以直接打给个人账户。如果你的一般纳税人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收入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把资金打给个人账户,相当于个人取得收入,个人还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公司的钱是不能随便打给个人账户的,如果打给个人账户的钱一年没有归还,且没有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是要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这种情况下,把公司资金打给个人账户的合法途径就是工资。
  • 100人看过2024-01-01

      1、未收到进项票,只能对库存商品暂估入账,按暂估价格结转销售成本。

      2、会计分录

      (1)进货时,未收到发票,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暂估价

      贷:应付账款等

      (2)开出销售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暂估价

      (4)取得进项发票时,先冲销暂估价入账分录

      借:库存商品--暂估价(红字)

      贷:应付账款等(红字)

      (5)然后,按进项发票价格做账

      借:库存商品--发票价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等

      (6)冲销暂估价结转的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红字)

      贷:库存商品--暂估价(红字)

      (7)最后,再按发票价格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发票价

  • 100人看过2024-01-01
    (1)适用一般计税的情形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4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9%)×9%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3%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9%)×3%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
    ①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24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5%)×5%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是指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
    ③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对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含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改造后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建设,并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后出具。
    (3)适用免税的情形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
    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24〕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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