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02

    工程款包括哪些内容

    工程款按支付阶段不同通常可分为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

    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

    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

    (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

    (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

    (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

    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该支付给承包人的除质保金外的剩余工程价款。竣工结算款等于竣工结算价减去质保金和已付款后的金额。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前提条件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100人看过2024-01-02

    工程预收账款需要交税吗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3)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7号第五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11%)×2%

    (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

    纳税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

    纳税人应按照工程项目分别计算应预缴税款,分别预缴。

    因此,根据以上政策规定,建筑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国税局预交增值税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一般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11%)×2%;简易计税时:应预缴税款=预收账款÷(1+3%)×3%]

    贷:银行存款

    月未结转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 120人看过2024-01-02
    一般情况下,是指信用卡预授权取消,是指发卡机构或其代理机构在特约商户扣款前,确认许可冻结额度的交易。预授权会占用卡片的信用额度,当客户对预授权进行结算时,该预授权将会被取消。预授权发生30天内,若客户没有进行结算,则该预授权将会被取消。
    信用卡消费后撤销,和使用预授权的区别
    信用卡消费后撤销,和使用预授权的区别如下:
    信用卡预授权撤销流程:
    1、收银员在终端上刷卡或手工输入卡号,输入预授权日期、预授权号码和预授权金额;
    2、交易成功后,将凭证的客户回单联与原预授权交易凭证交持卡人,商户保存联妥善保存;交易不成功,收银员应就终端提示咨询银联或发卡行,据具体情况向持卡人解释。
    信用卡预授权撤销注意事项:
    1、联机预授权撤销交易应在预授权交易后的30日内进行;手工预授权交易应在预授权交易后的20个工作日内提交收单行;
    2、撤销申请一旦发出,不得再要求取消“预授权撤销”;
    3、预授权撤销交易,不支持对部分预授权金额的撤销;
    4、预授权撤销成功后,持卡人原被冻结的额度自动解冻。
    在旅途的酒店消费时,银行卡预授权就体现了作用。预授权完成撤销后不得再要求取消“预授权撤销”。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不属于。

    预收账款不属于资产,属于负债类科目。预收账款是指企业向购货方预收的购货订金或部分货款。企业预收的货款待实际出售商品、产品或者提供劳务时再行冲减。预收账款是以买卖双方协议或合同为依据,由购货方预先支付一部分(或全部)货款给供应方而发生的一项负债,这项负债要用以后的商品或劳务来偿付。

  • 100人看过2024-01-02

    预扣税,是指雇主给付非居民,包括雇员、商业伙伴及海外代理商时所应缴交的税务。当支付相应款项给非居民的时候,必须预提该款项的一定百分比作预扣税,是由东道国政府按支付给外国投资者的股利、利息、无形资产特许权使用费等所计征的税种。

    预扣税必须缴纳给该国政府的税务局。

  • 100人看过2024-01-02

    预收账款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与应付账款不同,预收账款所形成的负债不是以货币偿付,而是以货物偿付。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也可不设“预收账款”科目,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

    预收账款核算图示如下:

    【例】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9年6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供货合同,向其出售一批产品,货款金额共计100 000元,应交增值税17 000元。根据购货合同的规定,乙公司在购货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应当向甲公司预付货款60 000元,剩余货款在交货后付清。20×9年6月9日,甲公司受到乙公司交来的预付货款60 000元并存入银行,6月19日甲公司将货物发到乙公司并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公司验收后付清了剩余货款。甲公司有关的会计分录如下:

    (1)6月9日收到乙公司交来的预付货款60 000元:

    借:银行存款60 000

    贷:预收账款——乙公司60 000

    (2)6月19日按合同规定,向乙公司发出货物:

    借:预收账款——乙公司117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 000

    (3)收到乙公司补付的货款:

    借:银行存款57 000

    贷:预收账款57 000

  • 100人看过2024-01-02

      这个问题分两个方面,一个是税局。按照税法规定你是可以退税的,但是实际上交到税局的税款是很难退的。第二部分是会计处理。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按照当时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重新进行一次反向分录记录。也就是全部冲回。这里问题来了,但是当时确认收入,是不是税费也确认了。那么就出现了,结合上面说到的税局部分,是不是就出现了短款(税金部分),这里我建议就用利息收入来冲抵了。

      无论在会计处理还是在税务处理上,都没有规定超过三年以上的预收账款必须结转收入。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或交易双方之约定,而向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在未发出商品或提供劳务时预收的款项。属于日常往来科目。

  • 100人看过2024-01-02
    收到预收账款后,依据规定是不允许开具发票的(含增值税发票)。本质上属于未按照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确切的说因销售业务尚不符合收入确认及发票开具时间的要求,而且间隔时间很长,存在不确定性因素,因此会带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风险。对方取得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金,也会收到偷漏税的处罚。
    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和《办法》第二十二条所称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是指开具或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或填写项目不齐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楚,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不要交增值税。

      预收账款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发出货物的当天。增值税发票也应在发出货物当天开具。此时,才需要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不征税的理论依据:

      预收账款是由于采用预收货款销售方式形成的企业一项负债,根据合同约定,交货义务发生在收取货款的一段时间之后。

      关于预收款销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做出了规定:《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中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中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如果企业预收款销售的货物不是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那么企业挂在账上的预收账款是不需要交纳增值税的。因为在企业核算规范的情况下,挂在账上的预收账款表明企业没有将货物发给对方,如果发货给对方,企业应该冲销预收账款,并确认收入和销项税。

  • 100人看过2024-01-02

      依照税法规定,企业分月(季)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季度的实际利润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按季度实际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4计算应纳税额预缴或者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如按年度计划利润额)计算应纳税额预缴。计算公式为:

      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或者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1/12(或1/4)×适用税率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