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在我国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的规定清理债务。
破产申请既可以债务人提出,也可以由债权人提出。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申请目的;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1、央行负责发行货币(钱),只有央行有资格印刷货币并发行。
2、代理国库,作为国家的大管家,负责管理国库资金。
3、银行的银行,负责指导其他的银行,我们接触最多的工行、建行、农行等都要听从央行的政策和指令。
4、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比如目前的个人活期存款利率为0.38%,央行有权利调整到0.37%(之后将对货币政策做更详细的介绍)
5、监督反洗钱
6、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7、维持清算系统正常运行
8、监督银行间外汇等市场
9、管理监督银行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10、参与国际金融活动
11、有权的其他职责
注册地址的选择
①选址的考量因素
注册地址,即公司住所,公司法规定的是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除商业运营相关的考虑因素外,既往选择公司的注册地的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是注册地的税收优惠、财政扶持及其他可能享有的优惠政策。之前各地为了吸引企业落户,竞相出台地方性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政策,导致出现了一些“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注册在此类“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的企业往往能够享受此类地方性的税收优惠与财政扶持政策。
需要提醒的是,国务院2024年11月份曾发布国发62号文,要求对地方政府、各部位制定的税收、非税收入、财政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然而2024年5月份,国务院另行颁布25号文,明确已经出台的优惠政策,有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并声明暂停执行62号文规定的专项清理工作。中央、地方及企业之间的博弈决定地方税收优惠政策的走势及推进进程。“政策高地”与“税收洼地”是否能长久,地方税收优惠和财政扶持政策走向如何,的确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因此,对于早期创业公司,我们还是建议公司首先从在哪里注册更为利于业务的开展的角度来考虑注册地的问题。
②异地经营的风险
严格从合法合规性的角度来看,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需要一致。如果需要异地经营,建议在异地经营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以满足法律合规性要求。
实践中,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致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究其原因,一方面主管行政机关对此类违规行为的纠察力度不大,另一方面对于早期公司,资产及业务体量不大,这类违规行为的纠正相对比较容易。
1、可以。
2、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中标人)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甲是同意的,也就
是说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1、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7%、3%(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生产加工纳税人);
2、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规定不一,元平方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或租金的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省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的25%缴纳;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自收到招标公告日起如果有异议应该在中标期间提出异议,招标人并且在3日内作出答复,并且在此期间暂停招标,如果提出方和招标人未达成一致,可能会面临起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据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结果公示,以及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