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一、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

    三、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四、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新的企业住所证明。

    五、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

  • 120人看过2024-01-02

    票据保证与一般保证中保证人责任的差别体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1)一般保证中保证人的补充责任。就一般保证债务来说,与被保证债务之间,存在着履行上的顺位,即要求被保证债务人先行履行,而在被保证债务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保证债务人才开始履行。这称为保证债务的补充性,而保证人的责任也就是补充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当保证人被要求履行保证债务时,即享有催告抗辩权或者先诉抗辩权,得要求债权人,首先向主债务人即保证债务的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在债权人未向主债务人请求履行债务、或者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未奏效之前,拒绝履行保证债务。

    (2)票据保证中保证人的连带责任。票据保证债务不同于一般保证债务,是一种法定的连带保证债务,在票据保证中,保证人的责任是连带责任而不是补充责任。因而,对于票据保证人来说,也就不享有一般保证人的催告抗辩权或者先诉抗辩权。也就是说,在存在票据保证的情况下,票据债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选择向被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也可以选择直接向票据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而无须首先向被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当然,在票据保证人受到债权人的请求时,也无权要求其首先向主债务人即被保证人催告或请求强制执行,可以说在票据保证中,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完全处于同一地位,而两种责任则是连带责任,具有同位性。

  • 278人看过2024-01-02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与具体区别:
    公司的董事长就是法定代表人。但不是每个公司都有董事长的。仔细看,其实董事长不一定就是法定代表人。当然现实生活中,这种情况相当少。
    新公司法规定董事长、董事、经理都可以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有什么区别:
    一般而言,每个公司都会有法定代表人,但并不是每个公司都有董事长。至于主要职责的区别,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如果一个公司设有董事长但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主要可参照公司法的明确规定,而董事长的职责可能主要依据公司章程的约定了,当然前者公司章程在不违背公司法强行规定的前提下,也可以对其另行确定职责范围。
    如果公司的董事长又是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问题则不成为问题了。如果二者不是同一个人,那么可以这样去理解:公司的董事长相当于公司的董事会的代言人,而董事会则是公司的决策机关;法定代表人对外可以代表公司,是公司的代表机关,相当于公司的代言人。
  • 1144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格式范本
    公司名称变更后,需要写一份公司名称变更通知函,以告知公司的合作伙伴,这样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一、公司名称变更说明
    由于公司发展需要,现将“       公司”名称从20   年   月    日变更登记为“       公司”。
    二、公司业务说明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届时原公司的所有业务由名称变更后新名称公司统一经营,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三、公司的其他说明
    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格式如下:
    公司更名通知函
    致: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由于会司发展需要,“       公司”名称从20   年   月    日变更登记为“      公司”,届时原公司“      公司”的____业务由       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原公司鉴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即日起,公司所有对内及对外文件、资料、开据发票,账号,税号等全部使用新公司名称。
    公司更名后,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原签订的合同继续有效,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
    因公司名称变更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献意!衷心感谢您一贯的支持和关怀,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和您保持愉快的合作关系,并希望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特此通知!
    公司名称:       公司
    日期:20    年    月     日
  • 174人看过2024-01-02
    公司在合并、分立过程中由于收缩经营或者扩充经营,就会出现公司资本减少或者增加的情况,应当按以下的规定办理。
    1.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公司如果需要减少注册资本,就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在核实公司财产的基础上进行减少。
    2.通知债权人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直接关系到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要求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减少资本的界限
    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最低限额,不同的公司按不同的最低限额衡量,如果低于最低限额的,就不符合公司存在的条件,而不再是减少资本的问题。
    4.有限责任公司增加资本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关于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5.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
    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发行新股,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 175人看过2024-01-02
    吸收合并在我们主要有购买式和承担债务式两种形式,后者是前者的变体,实质上以承担的债务作为购买的对价。这两种形式极容易与企业收购相混淆,有时候几乎不能分辨。严格说,这两种形式都属于企业收购后再合并,被吸收的企业股东出局,不再成为存续企业的股东。
    企业合并的经济形式分为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横向合并是指生产、销售同一类型产生或提供同种服务的而处于相互直接竞争中的企业之间的合并;纵向合并指统一产业中处于不同阶段而实际上相互间有买卖关系的各个企业的合并;混合合并指经营领域相互独立无关联的企业的合并。企业合并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企业增长来说,合并是一种比扩大生产更快的方式,可以增加厂商的规模,有利于管理者利益。合并可以使合并企业获得紧张的资源,如专利权,甚至是被合并厂商的现金、市场。避税也是企业合并的另一好处。税法和会计制度允许合并减少纳税,比如亏损厂商被高利厂商合并,其利润可以在两个厂商之间分享并可大量减少纳税义务。
    吸收合并导致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兼并企业吸收,兼并企业必须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务,这是企业吸收合并债务承担的基本原则,不得违反。
  • 198人看过2024-01-02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 100人看过2024-01-02

    个人独资企业在清算期间,投资人或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可以从事以下行为:

    1、清理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个人独资企业未了解的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个人独资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编制清算报告,办理注销企业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02

    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股东的知情权。公司动辄以股东目的不合法为借口拒绝股东查阅账簿,法律则又赋予了股东在此种情形下享有一定的救济权利。在公司拒绝查阅时,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在其提出请求后15日内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同时,如果股东认为拒绝查阅存在不当,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在提出查阅的要求时,股东必须向公司递交书面的请求;另一方面,则要求股东在查阅公司账簿时有合法的目的,并且要向公司说明其目的。如果公司有合理的根据认为股东查阅公司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时,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 100人看过2024-01-02

    支票的票据权利行使注意事项

    行使支票的票据权利的注意事项有,要自出票日起六个月内及时行使;只能见票即付,不能另行记载付款日期;以及持票人需要自出票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超过期限的,付款人可以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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