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专票的情况:
1、可以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行业: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2、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
可以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一般户的。开票收入可以记入一般户。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开13%的专票的。小规模不管是开具普通发票,还是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是3%,无法开具出一般纳税人税率的专用发票的。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0.5%、1%、1.5%、3%、5%征收率发票,0%、免税、不征税、6%、9%、13%税率只能一般纳税人适用。自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抵扣不了进项。
正常情况下不可以,但是,部分特殊情况下可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些行业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可以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无论开具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都只能依据3%的税率进行开具,所以无法开出13%的增值税发票。如果想要开具13%的增值税发票则要申请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或者新设立一个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一律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但有一特例。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可抵免税额=价款/(1 17%)X 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小规模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可凭进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免该相应进项税额;或者根据普通发票换算出进增值税税额后予以抵免。当然,小规模纳税人抵免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并非“抵扣”,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额的征税方式是有本质不同的。
小规模纳税人开票作废不会占用额度的。因为是按照实际开票的金额来进行计算的,只要实际金额不超过规定的额度就可以免税了。
2024年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为确保该项优惠政策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发布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
2、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用发票。
17%或13%
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7%或13%。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1、自行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在经过不断的改革之后,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自行开具了。既然所以企业都可以开具,自然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
2、代开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件事,其实一直存在。根据实际情况来看,短时间内这样的政策并不会改变。毕竟,并不是所有的小规模纳税人都有专职的财务人员。
对于一些不经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代开发票也是一件可以解决燃眉之急的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选择自开专票以后,就不能再到税务部门代开专票了。
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只要涉及转专票的业务量不大,选择代开专票即可。
具体项目填报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收入填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成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按其会计制度核算的成本(费用)填报。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会计制度核算的利润总额,其中包括从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在本行填写按本期取得预售收入计算出的预计利润等。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比照填报。
4、第5行"税率(25%)":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额。
5、第6行"应纳所得税额":填报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第6行=第4行×第5行,且第6行≥0.
6、第7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包括享受减免税优惠过渡期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及经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优惠。第7行≤第6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