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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分公司注销流程

    1、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4、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

    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定;

    3、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报告;

    4、清算组织成立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三次的报样;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营业执照正、副本。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社保办理流程:
    1、公司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地税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其他规定的证明材料;
    2、到地税关系所在辖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开户手续;
    3、审核资料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 100人看过2024-01-05
    1、成立清算组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的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也可以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和律师参加。清算组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清算组应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法院的监督。我国《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破产财产分配。
    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 100人看过2024-01-05
    参保人数是指报告期末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及地方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人员的人数。单位参保,需要在单位注册地社保局进行申请,需填写相关材料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地税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参保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等材料。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成立清算组

    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因本法第181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据此,拟解散企业应在股东作出书面解散决定后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二、清算组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拟解散企业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因《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解散过程中清算组的成立于组成有特别的规定,故此,依据前述规定清算组应由股东一人组成。若该拟解散公司股东为法人股东,则清算组成员应为股东指派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员人数不限,但应有股东书面指派证明。

    三、清算组备案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备案所需要的基本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填写后需加盖公司公章);

    (2)股东签署的关于成立清算组的书面文件;

    (3)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清算组成员名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公司解散清算组成员以及负责人名单备案是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施行政许可监督的手段之一。公司未依照条例规定办理有关备案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通知与公告债权人

    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以及《公司法解释二》第11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据此,拟解散企业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注意与备案时间相同,应同时进行),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知的债权人,并应当在60日内在北京市级报纸以及全国性报纸上公告。除此之外,为了避免风险,建议同时在主营业务区域省级有影响力的报纸上公告。法律未明确规定公告的次数,但为避免风险,建议公告不少于三次。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11条第2款的规定: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据此,若清算组未依法履行告知和通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债权人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债权申报及债权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第1款的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组在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要严格审查其提供的债权的证明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记。

    《公司法解释二》第12条的规定:公司清算时,债权人对清算组核定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重新核定。清算组不予重新核定,或者债权人对重新核定的债权仍有异议,债权人以公司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根据《公司法解释二》第13、14条的规定:

    (1)、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以登记。所谓的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大会、股东会或人民法院认可。

    (2)、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的,债权人有权主张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但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3)、债权人或清算组以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和股东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不能全额清偿补充申报债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六、清理公司资产和处理债权、债务、分配财产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开始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核对和登记,并可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公司财务进行审计,聘请评估公司对企业财产进行评估,聘请律师事务所进行尽职调查。除对申报债权进行核对登记外,清算组应履行下列义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包括登记剩余财产、债权和清收债权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确认。如果发现公司资不抵债的,应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清算组应根据清算方案,按照下列顺序清偿债务、分配财产(注意:有担保的债权应优先受偿):

    (1)、支付清算费用;

    (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注意办理完税证明,并及时办理税务登记注销证明,基本顺序是先国税后地税,工商注销时需要);

    (4)、清偿公司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财产。

    其中因债权争议或诉讼原因致使债权人、股东暂时不能参加分配的,清算组应当从清算财产中按比例提存相应金额。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先注销工商,再是开户银行注销。注销公司需要在当地工商局认可的报纸进行登报,内资企业只需登报一次,外资企业需登报三次。社保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存在欠缴情况,通过后领取《社保注销通知单》。注销国,地税,先注销国税,再注销地税,税务局会核查公司是否完税,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通知单》。到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到公司开户行注销公司的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注销印章,注销的费用不仅需要代办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在进行税务注销的时候,还要清算公司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等。
  • 100人看过2024-01-05
    人民法院组织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六个月内清算完毕。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六个月内完成清算的,清算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不麻烦。

    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去银行注销银行账户即可。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5、等待工商局通知,或者根据有关规定依法结束公司营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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