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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如何降为小规模纳税人呢

2023-08-01101次浏览 举报

1法律解答

  (一)对年应税销售额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偷、骗、抗税行为;

  2、连续3个月未申报或者连续6个月纳税申报异常且无正当理由的;

  3、未按规定保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装置,造成严重后果的;

  4、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改正的。

  (二)凡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可延长其纳税辅导期或者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1、纳税评估的结论正常;

  2、约谈、实地查验的结果正常;

  3、企业申报、缴纳税款正常;

  4、企业能够准确核算进项、销项税额,并正确取得和开具专用发票和其它合法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三)对已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新办商贸零售企业,第一个月内首次领购专用发票数量不能满足经营需要,需再次领购的,税务机关应当在第二次发售专用发票前对其进行实地查验,核实其是否有货物实物,是否实际从事货物零售业务。对未从事货物零售业务的商贸零售企业,应取消其一般纳税人资格。

  (四)一般纳税人发生破产、解散或终止增值税应税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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