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2人看过2024-01-30

    企业出资人享有以下权利:

    1、知情权,出资人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

    2、表决权;

    3、利润分配权;

    4、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5、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 106人看过2024-01-30
    期货公司设立条件包括: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任职条件,从业人员具有期货从业资格;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合格的经营场所和业务设施;
    5、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10人看过2024-01-30
    公司吸收合并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吸收方以倾向资金购买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或股份,被吸收方以所得货币资金付给原有公司股东,被吸收方公司股东因此失去其股东资格。

    2、吸收方发行新股以换取被吸收方的全部资产或股份,被吸收公司的股东获得存续公司(吸收方)的股份,从而成为存续公司的股东。存续的公司仍保持原有的公司名称,并对被吸收公司全部资产和负债概括承受。

  • 104人看过2024-01-30
    股东抛售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司一般不能够收购。但如下情形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4、其他情形。

  • 109人看过2024-01-30
    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指定,在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1、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或者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2、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髙级管理人员。
  • 107人看过2024-01-30

    发起设立公司主要程序:

    1、发起人发起并签定设立协议;

    2、订立公司章程;

    3、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4、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4、领取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 131人看过2024-01-30

    股东出资不足的会的法律责任如下:

    1、向公司足额缴纳;

    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4、公司设立后存在出资瑕疵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30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对其没有限制。但是,对于对外转让股权,《公司法》是规定了程序性的限制条件的,该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8人看过2024-01-30
    有限公司股权可以转让。转让的条件是:

    1、公司股东之间转让的,互相协商一致即可;

    2、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要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获得过半数股东的同意;

    3、其他股东30日内未答复的,就视为同意。

    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9人看过2024-01-30
    董事会议事规则可以由股东会审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制定,规定了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等事项,修改公司章程也由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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