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贷:银行存款
每期结账时,按其他债权投资应计的利息,
借: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投资收益,如果出售金额小于长期债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则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
贷: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本金)
长期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应计利息)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
债权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赠与合同如果附期限生效的,就有期限限制。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的合同。从性质上看,赠与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即基于承诺而成立的合同。因此,当事人就赠与财产达成协议的,设立赠与合同。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当事人自行约定。
依据我国最新《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赠与合同中附期限,约定自期限届满时赠与合同就生效。如果没有附期限的,赠与合同一般是自当事人达成合意时成立生效的。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满足的条件是,债权人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提交有关的证据给法院;并且需要在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及时申报。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