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
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公司股权变更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1)公司股东开会表决董事变更相关事项,确认董事变更并作出决议;
(2)整理所需材料并提交给登记机关,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董事变更申请登记备案;
(3)等待登记机关审核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则完成董事变更,若审核未通过则需重新提交申请。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工商局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工商管理局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工商行政管理局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以上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我们的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的股东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
1、首先确定公司要退出的股东以及新加入的股东信息
2、进入工商企业登记e窗通服务平台系统
3、点击主体办事登录系统
4、下面是需要用一证通“数字一证通”或者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扫码才可以
5、登录进去以后点击主体变更
6、最后按照信息填写就好了,注意经办人是需要去工商局教纸质材料的人不可以更换。
股权转让的受让方原则上不能反悔。因为只要股份转让协议是基于双方当事人平等且真实意思自始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且协议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国和社会公序良俗的,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协议,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妨反悔行为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可以证明股东资格的法律文件
1、有关股东出资的证明文件。比如股东之间签署的出资协议、银行相关单据、验资文件等。
2、公司章程。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的必载事项。故载有股东名字或名称的公司章程亦可证明股东资格;
3、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故当事人可凭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资格。
4、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故当事人可凭股东名册证明股东资格。
5、工商登记资料。
营业执照变更程序
1、召开股东会会议,形成变更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2、根据决议修改公司章程上的经营范围;
3、然后携带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
4、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最好带上公章,法人章,连同上述资料提交;
5、领取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就可以了(需要交纳变更登记费用)。
6、然后变更公司的税务登记,这一步向税务部门出示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就行了。
股东变更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
第二步: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
第三步: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换发《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