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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03
    股权赠与合同的两种撤销方式分为任意撤销和法定撤销。任意撤销是指赠与财产权利未转移且不是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性质的赠与,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法定撤销的情形如下: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情形;法定其他情形。
  • 106人看过2024-01-03

    投资公司是指集中个人投资者的资金,来投资于众多证券或其他资产之中的一种金融中介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

    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6人看过2024-01-03

    主要包括物质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时效利益、环境利益等。

    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即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中所享有的权利法。消费者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核心问题,作为一个消费者,如果不明了自己究竟应当享有什么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消费者权利也称消费者权益,是消费主体的权利和利益的合称。消费者利益由多种利益因素构成,主要包括物质经济利益、精神文化利益、安全健康利益、时效利益、环境利益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由法律、法规确认,受法律、法规保护的权利。

    消费者的权利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的核心问题,作为一个消费者,如果不明了自己究竟应当享有什么权利,在实际生活中,就无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所以,作为一个消费者,首先要明白的就是自己享有那些权利,这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前提,消费者只有享有法律意义上的权利,才能理直气壮的请求国家予以保护。因此,消费者权利是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 125人看过2024-01-03

    合伙做生意亏了,合伙企业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承担清偿比例;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

  • 206人看过2024-01-03
    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因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因公司合并、分立等事宜需要解散的,须经过一定比例的股东同意才能解散,一般是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

  • 104人看过2024-01-03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05人看过2024-01-03
    股东大会员工不参加。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
  • 103人看过2024-01-03
    变更监事是不需要本人去的。只需要拿以下材料去就可以。

    1、变更监事人企业法人签署《公司备案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变更监事人企业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此证明需要变更监事人公司所有股东签名并加盖公章,此证明需要明确标注代理人或者委托人办理事项记忆权限和授权期,另外还需要提供委托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变更监事人企业出具包括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的公司登记附表,需要加盖公章;

    4、变更监事人企业提交监事人变更申请书,变更监事人企业出具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出具董事会决议书,需要有董事以及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且此决议书必须有50%级以上的董事会成员签字同意方可;

    5、变更监事人企业新人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监事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107人看过2024-01-03

      隐名股东对第三人的法律风险

      隐名股东因种种原因,想把自己隐藏在显名股东之后,我国法律认可了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否隐名股东就可从此高枕无忧了呢?并非如此。事实上,作为隐名股东不仅公司股东权益受限,但却不因此就不需对公司承担与其他股东同样的责任。

      1)隐名投资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在该种情形下,隐名股东不享有投资权益。

      2)显名股东可以对公司、其他股东及第三人行使其股权,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而隐名股东若要行使股东权益,则需通过漫长的诉讼途径。

      3)根据外观主义原则,公司法优先保护第三人的利益,隐名股东无法以名义出资人不具备股东资格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因隐名股东争议产生的纠纷,当事人之间可能会产生两种利益。一是公司内部的股东权益,二是公司外部相对人的信赖利益。两种利益相冲突时,对信赖利益的保护应优先于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在公司外部法律关系中,对隐名股东资格问题的认定,现各法院主要遵从外观原则,注重维护公司社团法律关系的稳定性,衡平各方主体的利益,优先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此审判原则给隐名股东在第三人面前设下一道权利屏障,使隐名股东在善意第三人前面无法以公司实际股东身份进行抗辩,从而要承担丧失公司权益的风险和法律后果。

      4)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签订的股权代持协议对股东资格约定不明确,则隐名股东的出资额可能按借贷关系处理

  • 107人看过2024-01-03

    1、子公司与母公司的关系是附属关系。子公司由母公司设立,并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在法律上,子公司属于独立的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母公司对子公司有不同程度的控制权,两者之间的关系基于股份的占有或控制协议而产生。设立子公司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并办理相应的设立手续。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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