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后,只要手续齐全,随时都可以注销。
清算之后,公司正式进入注销程序,一般来说,注销的整个过程需6-12个月时间。注销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彻底消灭。
清算动作进行前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都没有发生变化;开始清算动作后,公司便进入特殊阶段,其权利义务能力和行为能力均减小,受到相应限制。不过清算期间,公司仍具有法人资格,可以参加民事诉讼。
清算完成后,公司法人资格能力进一步缩小。只剩下些许义务,比如偿还债务。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1、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法律事务机构。大型企业应设专职高管人员担任企业总法律顾问,并设置法律事务部门,配备具有企业法律顾问资格的员工专职从事法律事务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企业依法经营与维权。
二是聘请专业的企业法律顾问。专业的法律顾问知识广博,对相关领域的法律事务尤为精通,能够有针对性的处理好企业面临的各种法律问题,尤其在审查重大经济合同、处理疑难诉讼案件等方面,更显其重要。
三是加大普法培训力度。要全方位、多角度、分层级、有重点地抓好全员的法治教育,组织法律事务工作人员、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典型案件公开庭审活动,以生动真实的案例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整体法律素质。
四是严格法律纠纷案件的责任追究制度。对法律纠纷案件中因本单位过错而导致败诉的案件责任人,实行严厉的责任追究。
2、建立参与机制
企业应把法律工作的重心从事后补救转移到事前防范,加大法律咨询论证的工作力度。
一是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转变。法律事务部门应注意跟踪国内外法律环境变化,根据项目的特点和交易规则,在项目前期就重大法律问题主动提出研究论证意见。
二是由一般咨询型向筹划设计型和谈判主导型转变。对重大项目运作模式、风险责任分担以及协议合同框架设计等重要经营问题,应由法律事务部门组织有关方面,作出系统论证和设计,作为项目洽谈和运作的基本依据。对合资合作、市场并购、重大技术和装备引进等项目,法律事务部门应就其中法律事项组织谈判,并参与项目运作的全过程,及时研究解决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和减少纠纷发生。
三是由随意型向制度型转变。企业应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明确法律人员参与企业重大项目决策和运作的方式和程度,实现法律咨询论证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
《公司法》第二十条【股东禁止行为】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强化合同监控
强化合同监控,能够极大减少企业法律风险。
一是实行合同集中管理。特别是大型集团企业,要重点加强所属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的合同管理,由集团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从源头上防止经济纠纷产生。
二是实行合同网上监控。将涉及合同的各种数据录入计算机,并对录入数据进行网络实时维护、审核、监控。
三是实行合同文本标准化。推行合同标准示范文本和招投标示范文本格式,规范常用的合同文本,减少并逐渐杜绝签订合同过程中出现的经营漏洞。
4、加强诉讼管理
企业应将案件处理与改进管理有机结合,把侧重点转移到防范和控制上来,以案说法,把案例教育作为诉讼后的重要工作,避免同一性质、类型案件再次发生。
一是搞好个案自我过错分析。加强对新发案件和可能引发案件的事项进行分析研究。对因企业违约、侵权导致的纠纷,认真分析企业自身出错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
二是重视日常证据的收集归档管理。正确使用合同担保制度,预防、规避合同项目风险,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
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
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
(一)公司丧失了生产经营权
我国各类企业准入市场和多数国家一样,实行确认许可制度,未经确认许可的组织严禁进入市场,违者以非法论处。轻者没收财产和罚款并依法取缔,重者除没收财产和罚款及依法取缔并处外,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二)丧失了法律保护的请求权
法律只保护和调整适格主体的合法行为和与合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行为,而不保护非法行为,公司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一切经营行为均为非法行为。更不能要求自己或他人作为或不作为。
(三)丧失了最后救济权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不等于法人资格立即消灭,仅是除清算范围外的一切活动停止。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由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或者由企业自行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至工商部门注销前,仍可以自己名义或清算组名义(已成立清算组)从事清算范围内的活动,包括起诉、应诉等,它具有民事诉讼的主体资格。
1、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依据劳动者在单位工作年限和工资而定。工作满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支付,不足6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2、经济补偿最长不超过12个月。如果违法辞退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
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与股权继承一样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对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一般公司正常缴纳增值税、营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建税、教育附件税以外,一些特定行业还需缴纳环保等相关税种,具体视公司在税务局认定税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