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解散通常是经营不善、严重亏损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企业严重损失无法经营所致,当然也有公司解散的原因是股东们事先在公司章程中约定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或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可以提前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终止日期前解散。公司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公司法人资格的消亡必将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因此,《劳动合同法》将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同时,因此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原因并非在于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亦明确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股东设立公司可以用货币出资或者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但股东不得用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等出资。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情形是: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一、公司破产员工要如何赔偿
公司若是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公司破产员工要如何赔偿
二、公司破产员工要如何赔偿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公司大股东私自转让股权属于违法行为。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当事人办理营业执照要需要如下几方面的手续:
1、当事人准备好相关材料,去工商局申请名称核准登记;
2、名称核准登记通过后,带身份证、店铺地址证明文件等材料申请注册;
3、工商局注册完成之后,当事人凭身份证和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公司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法律没有明确限制注册资本认缴的时间。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个体工商户不报税会产生的影响:
1、税务机关将其列入非正常企业,以后法人不能再注册任何形式的企业;
2、停职供票;
3、每月除以100元罚款;
4、如果注销企业,必须处理清申报罚款等事宜;
5、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6、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所确定的申报纳税期限,按时申报纳税税款,并报送有关纳税资料。
个体工商户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经税务部门批准,个体工商户也可以采取邮寄数据电文委托银行化角等方式申报纳税。
1、形式不同
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一些做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相结合形成的新型企业的组织形式。
股份制亦称“股份经济”是指以入股方式把分散的,属于不同人所有的生产要素集中起来,统一使用,合理经营,自负盈亏,按股分红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也是企业财产所有制的一种形式。
2、特征不同
股份制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把分散的使用权转化为集中的使用权。
股份合作制资本是以股份为主构成,职工股东共同劳动,实现按资按劳分配,权益共享,风险共担,自负盈亏,独立核算。所有职工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全部资产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工商企业年度检验(以下简称“年检”),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进行检查,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