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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人看过2024-01-04
    金融风险。项目的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项目融资中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两个方面。项目发起人与贷款人必须对自身难以控制的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变化加以认真分析和预测,如汇率波动、利率上涨、通货膨胀、国际贸易政策的趋向等,这些因素会引发项目的金融风险。
  • 106人看过2024-01-04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委托)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登记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按《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五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 106人看过2024-01-04

      企业股权变更报批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如下:

      企业股权变更报批时需要提交的资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

      董事会决议;

      股权变更前有效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股权转让协议;

      外方公司的董事会决议;

      受让方的资信证明、商业登记、注册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年检合格的批准证书原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等等。

  • 107人看过2024-01-04

    公司不交社保会有以下处罚:

    1、会被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2、若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106人看过2024-01-04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的权利虽然多种多样,但总的来说,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公司性权利。股东个人性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要求并实现的权利,诸如分配权利、认购股份的权利、要求记录其投票表决的权利等。股东公司性权利则是指股东不能够单独实现,而是与公司的发展紧密相关的的权利,比如投资收益权。根据与公司成员之间的契约而享有的、能够对公司事务和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股东派生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诉讼性质不同

    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监督、纠正公司不适或违法行为的一种权利,应为共益权,而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即便该种诉讼成功,股东通过该种诉讼所取得的利益亦不归于公司。因而,该诉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自益权。

    3、诉权根据不同

    提起派生诉讼的根据具有二元性,即:一方面派生诉讼提起权源于股东作为股份所有人即出资人的地位;另一方面派生诉讼提起权源于股东作为公司代表人的地位。此二者缺一不可。其中,前者是每一个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的应有之义,而后者只有在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得以满足之后方可发生。而提起直接诉讼的根据仅具有一元性,即直接诉讼提起权仅源于股东作为股份所有人即出资人的地位。

    4、诉讼目的不同

    在股东派生诉讼中,虽然公司和股东个人都是侵害行为的受害者,但公司是直接受害者,股东个人是间接受害者,原告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是侵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原告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非整个公司的利益。

    5、诉讼归属不同

    在股东派生诉讼中,原告股东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至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则属于公司,即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互相分离的。因此,即使原告股东在派生诉讼中胜诉,则胜诉的利益应当归于公司,而非原告股东。倘若原告股东败诉,则不仅由原告股东负担该案的诉讼费用,而且该案的判决对于公司产生既判力,不仅其他股东不得就同一理由再次提起派生诉讼,公司的机关亦不得再就同一理由为公司提起直接诉讼;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原告股东所享有的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是合一的,无论原告股东胜诉抑或败诉,一切利益和不利益均归属于原告股东,而非其所持股份的公司。

  • 109人看过2024-01-04

    公司减资的法定程序怎么走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

    (1)股东会决议

    该决议内容包括:

    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变更登记

    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 103人看过2024-01-04
    首先,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

    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您具体协商后确定;

    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说的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如果这些是客观事实,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您无法得到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支付标准,依据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 103人看过2024-01-04

    没有出资,股东享有股东权。但是如果股东有出资义务而未按规定出资的,需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 107人看过2024-01-04

    一、新注册一家公司,可以零申报多长时间

    新企业前三个月可以零申报、一直零申报税务就会被锁机你就开不了票了要去解锁。

    通常,出现零申报有三种情况:一是企业处于筹建期,证件不全,较长时间没有经营行为;二是纳税人为了便捷,将没有税款的情形,比如,企业所得利润为负数,统一进行零申报;三是为偷税漏税进行虚假零申报。

    三种情形中,只有第一种情况属于正常申报,后两者都存在涉税风险。

    二、公司没营业对收入的后果

    1、公司注册后长时间没有经营下去会被税务监控,取消核定的税种。

    没有营业额可以零申报,但实收资本印花税要按实收资本*0.5%申报,这是一次性的,报税要到税务局申报。不管有没有营业最好每个月都要报税,可以按当地工商税务最低的标准报税零申报的话最多可以连续来两个月第3个月就不能零申报了,否则税务局查有偷税漏税嫌疑。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在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业务过程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2、计算公式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或营业收入=产品销售量(或服务量)×产品单价(或服务单价)

    主副产品(或不同等级产品)的销售收入应全部计入营业收入;所提供的不同类型服务收入也应计入营业收入。

    3、意义

    (1)营业收入是企业补偿生产经营耗费的资金来源。

    (2)营业收入的实现关系到企业在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营业收入管理,可以使企业的各种耗费得到合理补偿,有利于再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

    (3)营业收入是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取得利润的重要保障。

    (4)加强营业收入管理是实现企业财务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5)营业收入是企业现金流入量的重要组成部分。

    (6)加强营业收入管理,可以促使企业深入研究和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以便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避免盲目生产,这样可以提高企业的素质,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 107人看过2024-01-04
    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是可以申请破产的。《企业破产法》的作用在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规范企业破产程序;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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