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参保未到账不一定是公司没交。
社保交了但是查询的时候显示的是未到账的原因是银行系统和社保缴费系统的接轨问题,一般银行的回盘时间是3个工作日,再加上社保系统的回盘,可能会造成信息延迟。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是一种再分配制度,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保查询如下: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养老保险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1、申请报告;
2、工商变更需要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名称变更: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的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2)经营范围变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3)注册的资本变更: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的资本需公告三次;
(4)工商变更之住所变更: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或任命书(国有独资)、身份证、暂住证(指外省市身份证)复印件;
(6)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或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执照复印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重新提交验资报告;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证件
新注册公司申办人提供一个法人和全体股东的身份证各一份。
相关行政机关如有新规定,由相关部门和申办人按照国家规定相互配合完成。
2、审批
经营范围中有需特种许可经营项目,报送审批
如有特殊经营许可项目还需相关部门报审盖章,特种行业,许可证办理,根据行业情况及相应部门规定不同,分别分为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特种许可项目涉及,如:卫防、消访、治安、环保、科委等)
3、刻章
企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使用图章,因此由公安部门刻出: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全体股东章、公司名称章等
4、申领营业执照
工商局经过企业提交材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企业登记申请,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即发放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并公告企业成立
5、代码证
公司必须申办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提出申请,通过审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签章。
6、税务登记证
1、诉讼时效就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依诉讼程序保护其权利的可能性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
2、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3、因此,企业作为债权人应当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保留相关证据。退一步讲,即使没能实现债权,但主张自己的权利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重新计算,则可以避免因诉讼时效超过债权无法实现。
注册机械租赁公司有以下的条件:
1、要具有符合规定的资金,注册机械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已经没有最低限额,且注册资本认缴也没有最高最低的限额,但是实缴注册资本不要超过公司经营期限;
2、有经营设备租赁的场所;
3、有相应的设备;
4、有具有专业资质的人才;
5、有信用良好的出资人;
6、有公司章程等。
一、国家林地征收补偿标准
补偿基数:一般乔木树种按每亩6立方米出材量价值补偿;珍贵乔木树种按每亩6立方米出材量价值的3倍补偿。
乔木树种出材量价值,是指当地同一树种或同类树种的木材按当地市场价格销售所得的收入。
珍贵树种是指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I、Ⅱ级保护乔、灌木树种。
(一)乔木用材林林木和乔木薪炭林林木:为补偿基数的2倍补偿。
(二)乔木防护林林木:一般防护林林木为补偿基数的4倍补偿,国家级公益林林木按补偿基数的5倍补偿。
(三)乔木特种用途林林木:为补偿基数的10倍补偿。
(四)乔木经济林林木和灌木经济林林木:按单位面积当地同类经济林盛产期正常年均产值的6倍补偿。
(五)乔木疏林林木:按同一林种乔木林林木的补偿标准补偿。
(六)灌木林林木(除灌木经济林林木之外):按同一林种乔木林林木补偿标准的0.5倍补偿。其中灌木国家级公益林林木按乔木国家级公益林林木补偿标准的0.5倍补偿。
(七)未成林造林地林木:乔木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补偿基数补偿,灌木未成林造林地林木按补偿基数的0.5倍补偿。
(八)火灾烧死木:按火灾发生之前划定林种的林木补偿标准补偿。
(九)有害生物为害木:按有害生物为害发生之前划定林种的林木补偿标准补偿。
(十)零星林木:一般树种依据测得树木的材积,按当地同树种同径级原木每立方米销售价格2倍的补偿标准予以补偿。珍贵树种林木按一般树种林木补偿标准的2倍予以补偿。
(十一)苗圃苗木:按当地同种类苗木出圃时市场价的3倍补偿。
(十二)临时使用林地需采伐或移除林木的,按长期使用林地上的相同林种林木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二、林地征用补偿分类
林地征用补偿主要有以下几项:
1、土地补偿费
2、安置补助费
3、林木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上述三项都是直接补贴给该林地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一、公司放假期间工资发放规定
(一)正常休息、节假日:正常发放工资
(二)停工停产:
1、停工停产一个月内的,员工不干活,用人单位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2、停产超出一个月的,则可以分两种情况发放工资:
(1)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可以按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水平发放工资。也就是自第二月起,员工没有提供劳动,公司要支付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规定。
公司放假期间工资发放规定
二、不按国家规定放假如何投诉
如果劳动者确实有证据,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
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的工资报酬。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三倍工资报酬又不安排节假日放假的话,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也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倍工资。
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的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
2.租房:签订好租房合同后,还要到税务局去买印花税,按年租金的千分之一的税率购买。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6.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
7.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财务章。
8.去银行开基本户:凭营业执照去银行开立基本帐号。
9.办理税务登记:领取执照后,30日内到当地税务局申请领取税务的登记证。办理税务的登记证时,必须有一个会计,因为税务局要求提交的资料其中有一项是会计资格证和身份证。
10.申请领购发票最后就开始营业了。注意每个月按时向税务申报税哦,即使没有开展业务不需要缴税,也要进行零申报,否则会被罚款的。
如果无法协商的,可以委托律师搜集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及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