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成立公司法人,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公司法人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程序成立的。成立公司法人时,一定要经过国家的认可。我国成立法人的方式主要是两种:一种是依据法律法规成立,另一种由行政部门审批之后准许成立。
(二)成立的公司必须具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自己所有且可以独立支配的财产,这是对外活动基础,也是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
(三)成立的公司必须具有自己的名称、自己的组织机构和一定的经营场所。法人的名称就像人的名字一样,是同其社会组织、团体的区别标志,名称必须经过登记,经过登记的名称是公司的专有名称,公司法人对该名称享有专用权。组织机构是指公司成立的内部机构,比如股东会、监事会等,是由一个个的自热人组成的;场所就是用于生产办公、处理对外事务的一个固定的场所;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法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比如办公室有时与注册地不一致,其只是公司住所。
(四)公司法人可以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就是说,法人可以对自己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事物具有承担责任的能力,而组成法人的人员,除了法律之中有明确的规定之外,是不要对法人的责任进行承担的。
1、通过股东投资获得资金;
2、制定公司章程;
3、确立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组织机构等;
4、申请设立登记。
根据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
1、首先,登录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2、输入社保登记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网上申报系统;
3、进入后,将显示以下页面(当浏览器设置为兼容视图时),点击左侧单位事务-年检申报,然后申报相关数据;
4、人员申报开始,如下图所示;
5、下载并比较申请人员名册。流程中的弹出窗口必须填写完整,否则申报不成功,申请完成后可以打印。
正常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按公司法及相关法学理论原则的规定,肯定是由公司来承担的,股东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因为股东对于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所谓有限责任是指在公司成立时股东须按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全额缴纳出资,获得股权。在公司股东全额缴纳出资后,股东的义务实际上已经完成了。公司的债务则由公司以自身的全部财产来对外担责,与股东无关。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1.公司名称审核,建议多准备几个名字;2.向工商局提供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经营范围等工商注册材料,进行工商登记;3.办理营业执照、工商注册材料签字;4.提交房屋租赁协议;5.办理营业执照;6.刻章;7.去进行税务登记;8.到银行开设银行基本户;9.其他所需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