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是公司。
公司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企业一般无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住所,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章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的,每个股东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适合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适合企业的初步发展阶段,大部分的投融资方案、VIE架构等都是基于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设计的。而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要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法律层面上就把公司和个人的财产分开了,可以避免创业者承担不必要的风险。
2、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受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投资人以其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适合类型:
这种类型的公司适用于个人小规模的小作坊、小饭店等,常见于对名称由特殊要求的企业。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申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申请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信托投资管理公司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三亿人民币);
四、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和信托市场状况对申请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