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公司法人变更需要法人亲自到场,可以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带复印件。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
单位犯罪是法定犯罪与传统的自然人犯罪有显著不同的特征。其基本特征如下:
一、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法定性。单位犯罪主体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是任何单位或者组织都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其他单位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二、单位犯罪的意志的整体性。单位意志不是单位内部某个成员的意志,也不是各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单位领导集体或者代表单位整体利益的成员在领导、指挥、决策、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单位整体性的意志,即单位的整体意志。
三、单位犯罪利益的整体性。单位的利益即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合法利益。
四、单位犯罪罪名的法定性。单位只能作为刑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罪名的犯罪主体,但不能作为只能由自然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如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罪、重婚罪、抢劫罪、贪污罪等罪名的犯罪主体。
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单位犯罪是法定犯罪与传统的自然人犯罪有显著不同的特征。其基本特征如下:
一、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法定性。单位犯罪主体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是任何单位或者组织都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其他单位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二、单位犯罪的意志的整体性。单位意志不是单位内部某个成员的意志,也不是各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单位领导集体或者代表单位整体利益的成员在领导、指挥、决策、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单位整体性的意志,即单位的整体意志。
三、单位犯罪利益的整体性。单位的利益即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合法利益。
四、单位犯罪罪名的法定性。单位只能作为刑法明确规定范围内罪名的犯罪主体,但不能作为只能由自然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如不能作为故意杀人罪、重婚罪、抢劫罪、贪污罪等罪名的犯罪主体。
按照相关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需具备的条件:原个人独资企业在本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经审计或者评估的原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记载在企业账户的资产大于负债;《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可延续使用原企业名称,并且在行业后加“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司法人的预留在银行的印鉴和公司资料。
《刑法》中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据此,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是以双罚制为原则,单罚制为例外。即一般采取双罚制原则。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同时,法律还作出了例外的规定,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另有规定的,对单位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的,依照规定。
对于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原则上可不区分主犯、从犯,应根据其在单位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犯罪情节,分别处以相应的刑罚。但在特殊情况下,如单位故意犯罪的责任人员在犯罪活动中的地位、作用不同,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分清主、从犯,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公司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即公司设立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更名的流程是:
1、首先向公司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的申请;
2、然后提交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决议或者决定的文件及国家工商总局要求的其他文件;
3、再由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4、最后予以登记新的公司名称,发给新的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