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不分红时股东该怎样维权
根据《公司法》第74条规定,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届时,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60天内,如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可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9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收购你的股权。
二、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动态股权分配机制与较为传统的静态股权分配机制不同的是,其由于能够更好地体现公司需求以及合伙人贡献,“当分则分”,从而能够更好地达成合伙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的统一,完美匹配适应公司企业的发展与成长。
动态股权分配机制的核心思路,便是深刻领会到了股权应当是一种对实际贡献的公平奖励,从而将股权分配的时间推延至实际贡献产生后,根据实时记录的贡献成果按劳分配,而不是在贡献诞生之前、以预判的方式给予。
执行董事和董事长的区别如下: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设董事会并选举董事长,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少的有限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改设一名执行董事。
2、换言之,执行董事只出现在不设董事会的有限公司,行使董事会的职权。
3、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的,要对董事会负责。
4、对于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由执行董事兼任公司的。
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则该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但经营资格已经取消。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
因此公司被吊销后,一是向工商部门申请成立清算组,办理注销登记。二是向工商部门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并说明被吊销原因。
当然,如果确定3年内法人都不会受黑名单影响,也可以不申请解除。
公司快倒闭,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全面接管破产企业,行使财务审计,处理债权债务等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企业纳税需要先进行申报。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形式之一。根据该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包括两层意思:
1、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不对公司债权人直接负责,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当公司的债务超过其全部资产时,以公司资产为限。
损害公司利益的处罚是,如果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要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权投资要交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