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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6人看过2024-01-04

    (1)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2)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

    (3)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105人看过2024-01-04

    (一)召开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并做出产生或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决议。

    (二)办理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手续。

  • 106人看过2024-01-04
    (1)所有者权益总量的增减变动

    (2)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重要结构性信息。

    (3)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

    通过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既可以为报表使用者提供所有者权益总量增减变动的信息,也能为其提供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结构性信息,特别是能够让报表使用者理解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动的根源。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均需填列“本年金额”和“上年金额”两栏。

    所有者权益表变动表“上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内所列数字填列。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本年度不一致的,应对上年度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上年金额”栏内。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年金额”栏内各项数字一般应根据“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库存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 104人看过2024-01-04

    个人如何参与股权投资条件:

    1、需拥有大量资金。

    2、能够承担较高的风险。

    3、资金投资期限需保证。

  • 105人看过2024-01-04
    股东除名制度是出现特定事由时,公司按照特定程序剥夺不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对不履行义务的股东除名不需要征求被除名股东的意见,公司可以直接做出决定。公司做出除名决定后,不需要被除名股东的配合,不履行义务股东的股东资格即刻丧失。
  • 105人看过2024-01-04
    股权有质押的,只要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就能办理增资登记变更吗。法律规定,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后,出质人或者质权人经协商一致可以转让债务或者债权,未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该股权不得转让,出质人也不得减少相应担保的出资,但是可以依法增资。
  • 105人看过2024-01-04

    公司法对股东权益保障的具体表现即赋予了股东下列权利:

    1、享受分红的权利和认缴新出资的权利;

    2、提起临时股东会的权利;

    3、对公司提供担保的表决权;

    4、请求撤销权;

    5、查阅权;

    6、其他权利。                                                                      

  • 109人看过2024-01-04
    优先认购权不是一定指相同价格的,可以是任何相同的条件。优先认购权,是指对于经股东同意的,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的股权,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可以是价格、也可以是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条件。
  • 4049人看过2024-01-04
    在我国成立一个小型加工厂的程序是:到工商局登记的窗口办理填表申请手续,申请核名;拿到核准的通知书到环保部门办理环境评价书;拿到环评证明就回去工商填表申请登记;材料给工商局审查合格后等通知去领取营业执照;领取后去质监局办理生产许可证;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即可经营。
  • 107人看过2024-01-04

    一、新《公司法》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批准。在实际将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要按股东原有持股比例结转。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时,转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积的数额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25%。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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