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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8人看过2024-01-06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登报。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 127人看过2024-01-06

    一、订立合并协议

    对合并协议应包括哪些主要条款,公司法没有规定。对此可以参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以下简称合并与分立规定)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之间的合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职工安置办法;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式;

    9、签约日期、地点;

    10、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通过合并协议

    合并协议是导致公司资产重新配置的重大法律行为,直接关系股东的权益,是公司的重大事项,所以公司合并的决定权不在董事会,而在股东(大)会,参与合并的各公司必须经各自的股东(大)会以通过特别决议所需要的多数赞成票同意合并协议。

    三、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通知债权人和公告

    我国公司法规定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和公告的方式。该条规定,参与合并的公司“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表明我国公司法赋予了参与合并的公司债权人异议有阻止合并程序进行的效力。

    五、主管机关批准

    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所以,主管机关的批准是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的必经程序。

    六、办理公司变更、注销登记

    公司合并后,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被吸收公司因解散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136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合并后的法律后果

    一、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 212人看过2024-01-06

    一、产权界定及国有资产的处置

    产权界定主要是指国家依法划分和认定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归属,并明确国家作为所有者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行使权利的财产范围和管理权限。集体企业中界定的国有资产,其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对其拥有法人财产权。除发生产权转让等法定情形外,集体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国家不抽回国有资产。

    对界定属于国有资产的,通常由企业缴纳使用费继续使用、缴纳资产占用费、租赁经营、有偿转让、作价入股等多种方式处置。

    二、确立企业的改制方案

    企业改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多种改制的类型,如改为股份合作制、有限公司、股份公司等。以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首先要确定企业的总体改组方案。总体改组方案可以企业自行制定,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咨询机构承担总体改组方案的设计。


  • 143人看过2024-01-06

    新设合并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

    1、由新设公司以倾向资金购买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资产或股份,该部分参与合并公司的股东丧失其股东资格,剩余股东持有新设公司发行的股份,成为新设公司的股东;

    2、新设公司发行新股,消失各公司的股份可以全部转化为新公司的股份,成为新设公司的股东。在新设合并中,新设立的公司具有新的公司名称,但对消失各公司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概括承受。

  • 3430人看过2024-01-06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6、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 143人看过2024-01-06
    (一)内部决策程序
    1、召开公司董事会议。董事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制定分立计划和分立协议(草案)。
    2、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公司分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表决时按公司特别议事规则表决。
    (二)起草分立计划或分立协议
    分立计划书是由分离公司董事会制作和决议通过的,并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分立协议是由分立公司与相对公司董事会协商制定,并经其决议通过后,提交各自股东会批准的法律文书。
    (三)分割财产
    在分立事项获得批准后,分立企业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财产分割,并且需要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向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若债权人有异议的应当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安排。
    (五)办理公司分立审批与登记手续
    1、审批手续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分立需要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对于上市公司需要证监会审批,对于国有企业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公司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涉及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对于涉及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 119人看过2024-01-06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审议章程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 120人看过2024-01-06

    1、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算。

    2、股东会作出合并决议。

    3、政府监管部门的审批。公司合并及合并协议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并不当然地发生法律效力。通常还必须报请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审查核准。

    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之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实施合并。在完成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后,合并各方即可按照有关合并协议实施公司合并,进行公司之间资本的合并及财产的转移。

    6、办理公司合并登记。


  • 191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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