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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22人看过2024-01-06

    (一)股权赠送

    公司设立后,股东直接将部或者一部份股份赠与他人,受赠人就成为“干股”股东。

    (二)股权激励(无偿或低价转让部分股权)

    一些高科技类、管理类或者其他企业,为了留住人才,大股东将自己手中的部分股权无偿奖励、或者优惠价格转让给受激励对象。受激励对象往往都是对企业贡献较大的技术性、管理性人才或者其他核心人员,这样股权激励以后,他们与公司不仅仅是劳动关系,还有望与老板一样取得利润分红,更加具有吸引力。不过,因股权激励获得的干股,其权利会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股权限制转让,业绩达到一定标准,工作满多少年等等。

    (三)以无形资产出资但没法工商登记,采取“干股”形式。

    除现金出资以外,《公司法》允许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比如,机器设备、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非货币出资”法律限定比较严格,必须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因此,可以办理工商登记的非货币资产种类非常有限。这样,就有一部分无形资产虽然有价值,算不上知识产权,但是无法合法出资成为股本,变通方法就是“干股”,比如某人以技术入股、商誉出资,或者某人掌握了独特的营销渠道、社会资源、秘方、管理经验等,其他股东认为很有价值,就为他垫付出资,形成干股,但要求把有价值的那部分无形资产带到公司来,股东之间内部有协议,工商登记不显示其内部协议,干股股东表面上和其他股也是货币出资。

  • 125人看过2024-01-06

    一、订立合并协议

    《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应该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因当事公司之间的合同而成立。一般来讲,在公司合并实践中,往往是公司管理层在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后即进行合并谈判,并代表双方公司拟定“合并协议”。合并计划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合并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推荐给股东会,然后征得各自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如果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了合并计划,合并协议发生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决议

    公司合并应首先经由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尽管我国公司法没有对董事会的合并决议作出规定,但这确属应有之义。公司合并本身就是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情,只不过公司合并构成了对股东利益的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合并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后,还需要提交股东会的审议。

    三、股东会决议

    公司合并对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对股东利益影响甚大。因此,公司合并必须经由股东会同意后方可实施。我国《公司法》规定,其决议方法,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政府批准

    如果合并需要取得主管机关审批的,则需要取得其批准。如修订以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决议合并时,应立即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了解公司现有资产状况。

    六、对债权人的通知或者公告

    因公司合并对债权人利益构成影响,法律要求公司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七、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公司合并完成后,应当办理相应的注销、变更或设立登记。因都是商业企业,所以保留不同企业的法人资格程序基本相同。

  • 121人看过2024-01-06

    1、知悉权: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对债权人的个别通知是合并公司作为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合并公司必须个别进行通知。对潜在的或因地址不详等原因无法通知的债权人,则应以公告方式进行告知。

    2、清偿或担保的请求权: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 942人看过2024-01-06

    1、核准公司新名称(到工商局窗口领取核名表格,填写核名资料,核准新公司名称。提供5个以上名称);

    2、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3、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核名通知书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5、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6、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 156人看过2024-01-06

    (一)改制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简况,包括:

    (1)企业名称;

    (2)企业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经营范围;

    (5)注册资金;

    (6)主办单位或实际投资人。

    2、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

    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及税后利润。

    (1)职工情况

    包括现有职工人数、年龄及知识层次构成。

    (二)企业改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必要性

    包括企业的业务发展情况及阻碍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和问题。

    2、可行性

    结合企业情况和改制方向详细阐明企业改制所具备的条件,改制将给企业带来的正面效应。

    (三)企业重组方案

    1、业务重组方案

    根据企业生产经营业务实际情况,并结合企业改制目标,采取合并、分立、转产等方式对原业务范围进行重新整合。

    2、人员重组方案

    指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企业职工的安置情况,包括职工的分流、离退人员的管理等等。

    3、资产重组方案

    根据改制企业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确认额,确定股本设置的基本原则,包括企业净资产的归属、处置,是否有增量资产投入、增量资产投资者情况等等。

    4、股东结构和出资方式

    包括改制后企业的股东名称、出资比例、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详细情况。

    5、股东简况

    包括法人股东、自然人股东的基本情况,如有职工持股会等其他形式的股东要详细说明其具体构成、人数、出资额、出资方式等。

    6、拟改制方向及法人治理结构

    选择哪种企业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合作制或其他形式。

    法人治理结构是指改制后企业的组织机构及其职权,包括最高权力机构,是否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还是设执行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设置等。

    (四)下属企业情况

  • 148人看过2024-01-06

    有权利,注销流程:

    1、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 121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合并的程序

    1、董事会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计划。公司法授予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合并方案”的职权。

    2、股东会(大会)表决通过合并决议。公司法规定合并要有合并各方股东会(大会)做出特别决议。

    3、签订合并合同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合并各方必须对合并的形式、条件、支付方式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做出规定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实施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即在做出合并的决议后通过邮寄、公告等方式通知债权人,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对合并提出异议。公司法规定,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不清偿债务又不提供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公司合并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手续。合并其他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之后就发生变化的登记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被合并的公司应到登记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 126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合并的法律程序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结合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有两种形式:

    一是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二是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放。依照公司法第184条的规定,公司合并的程序为:

    (1)作出决定或决议。其中,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还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2)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住所;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应当由合并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3)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通知债权人。即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公司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作出解散的决定,该国有独资公司应即解散。

  • 136人看过2024-01-06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进行合并时,要经过的程度一般包括进行股东的表决、制订并购计划、签订并购协议等。

    一、订立合并协议

    公司合并,应该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因当事公司之间的合同而成立。一般来讲,在公司合并实践中,往往是公司管理层在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后即进行合并谈判,并代表双方公司拟定“合并协议”。合并计划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合并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推荐给股东会,然后征得各自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如果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了合并计划,合并协议发生法律效力。

    二、董事会决议

    公司合并应首先经由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尽管我国公司法没有对董事会的合并决议作出规定,但这确属应有之义。公司合并本身就是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情,只不过公司合并构成了对股东利益的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合并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后,还需要提交股东会的审议。

    三、股东会决议

    公司合并对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对股东利益影响甚大。因此,公司合并必须经由股东会同意后方可实施。我国《公司法》规定,其决议方法,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政府批准

    如果合并需要取得主管机关审批的,则需要取得其批准。如修订以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决议合并时,应立即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了解公司现有资产状况。

    六、对债权人的通知或者公告

    因公司合并对债权人利益构成影响,法律要求公司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七、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公司合并完成后,应当办理相应的注销、变更或设立登记。因都是商业企业,所以保留不同企业的法人资格程序基本相同。


  • 124人看过2024-01-06

    公司需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应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义务之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1、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3)刊有合并各方合并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合并后需解散公司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10)合并后需解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11)由工商局档案室提供加盖工商局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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