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网上注册系统用户。
申请人登陆网上注册系统,凭真实资料在网上注册系统中注册用户信息,注册的用户的相应信息与后面到现场提交材料和领取材料的人必须是一致。
2、登录系统
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服务导航栏”的“网上登记”,没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普通登录”方式登录系统。已经持有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选择“电子证书登录”方式登录系统。
3、选择类型
根据所办业务,选择“企业设立申请”、“企业变更申请”、“企业备案申请”或“企业注销申请”业务类型。同一企业一次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待申请的业务办理结束后,方可再次申请业务办理。
4、填写信息
根据提示,填写申请相关信息,如:企业设立,首先选择企业大类,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或者已核准企业名称查询已有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信息,然后补充完整页面上企业登记要求填写的其他信息。
5、上传文件(PDF格式)
选择所需提交的文件目录,根据目录显示对应上传已经签字(盖章)材料的PDF格式扫描件。注意的是,目录中如果缺少需提交文件名称可通过“添加材料”按钮,自行录入材料名录,增加材料目录信息。
6、查看反馈
登录企业登记系统,点击“我的业务申请”查看申请业务审查过程反馈信息。
审查意见为“驳回”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审查意见为“退回修改”的,业务信息可查看、修改或者将申请的业务直接“删除”。
审查意见为“拟同意”的,表示业务处于在审核中且没有办结,业务信息可查看、不可修改。
7、现场交件
现场收到“预约材料提交时间”手机信息或查看系统业务办理状态为“已办理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文书及并其他材料到现场提交规定的纸质材料。
注意:需根据要求对打印出的纸质材料进行签字盖章。
8、领取执照
纸质材料被审查同意后,领取核准通知书、纸质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股权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15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2、合伙企业清算人应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3、公司合并的,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各自的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5、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的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6、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办劳务公司需要下列手续:
(1)给公司取名字;
(2)签署《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
(3)准备其他材料,申请公司的登记;
(4)领取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件等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1、在公司注册资本时是不需要验资。根据2024年3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推行。
2、对于开公司的人来说,在注册登记时,都得向工商部门提交验资报告,证明其注册资本的真实情况,而从3月1日开始,开公司的人无须再提交验资报告了,这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改革后,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在进行公司登记时,也无需提交验资报告。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认缴制度就是企业在申请注册登记时,拟定并承诺注册资金为多少,并不一定真的缴纳到企业银行账户,不再需要专门的验资证明该资金实际是否到位。但如果实际未缴纳足额的话,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第一,股权冻结系股东个人债务所致,除非公司对股东个人债务提供了担保措施,否则股东个人债务与公司清算过程中的公司债务清偿无关,因此,股权冻结并不应当影响或限制公司进行注销。
第二,股权冻结系针对公司股权的财产价值,即最终体现在公司清算程序中的股东剩余财产分配,“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1,召开股东会,公司增资需要先经过股东同意;
2,开立验资账户,主要是需要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等材料;
3,出具增资验资报告提交到工商部门申请变更,经过审核之后五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增资后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增资之后需要办理销户手续。
这个没有限制,只要能够履行法律文书就行。
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裁判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这是一种特殊的强制措施,由人民法院执行人员按照法律文书的规定,强制被申请执行人完成指定的行为。
一、公司更换法人原法人不同意怎么办
原法人不同意变更的,只要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是依法作出变更的决议或者决定的,其决议或决定是有效的,原法定代表人需要按照决议或者决定的内容履行,依法办理变更的手续。
二、公司更换法人代表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能影响你们的劳动合同,你们的劳动合同在更名后的公司持续计量。如果公司名称变换后裁人,能够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限定,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工龄持续计量。用人单位变换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五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由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赔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限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议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量支付经济赔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量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隶属“劳动者非因本人原由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职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换为新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变动;
(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由导致劳动者工作变动;
(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公司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五)其他合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