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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9人看过2024-01-07
    (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会团体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变更备案。
    (二)社会团体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 132人看过2024-01-07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薪金、奖金及各种福利。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股东大会的选任或者董事会决定聘任而在公司中担任一定的职务,履行相应的职责,理应从公司获取必要的报酬。同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取得的报酬,应当与其职责和对公司业绩贡献的大小等相适应。
    2、为了便于公司股东了解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取报酬的情况,实施必要的监督,《公司法》要求公司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
  • 166人看过2024-01-07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2、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 139人看过2024-01-07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列席并接受股东的质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实向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或者监事行使职权。
    2、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3、不得利用职权侵犯公司权利,或侵占公司的财产;
    4、监督、协助部门员工日常工作;
    5、对公司忠实、勤勉;
    6、公司法关于董事的其他义务。
  • 140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2、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是以会议形式行使权力的,必须规范地运行,所以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了由公司法作出规定外,其所需明确的事项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3、会议通知: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董事,这样可以使董事对会议议题有所准备。
    4、会议记录: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以保证会议记录的准确性、可信性。
  • 104人看过2024-01-07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 261人看过2024-01-07
    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法人成立日期是公司登记之日。
    2、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人经营者许可从事某生产经营活动的证明书。
  • 142人看过2024-01-07
    1、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2、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就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仍由股东制定。没有其他的限制性规定
    3、公司章程应当载明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等。
  • 104人看过2024-01-07
    1、核名: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租房:去专门的写字楼租一间办公室,如果你自己有厂房或者办公室也可以,有的地方不允许在居民楼里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

    3、编写“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

    4、刻私章:刻法人私章。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联系一家会计师事务所,领取一张“银行询征函”(必须是原件,会计师事务所盖鲜章)。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所有股东带上自己入股的那一部分钱到银行,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要告诉银行是开验资户。开立好公司帐户后,各个股东按自己出资额向公司帐户中存入相应的钱。发给每个股东缴款单、并在询征函上盖银行的章。

    7、办理验资报告:拿着银行出具的股东缴款单、银行盖章后的询征函,以及公司章程、核名通知、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

    8、注册公司: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 103人看过2024-01-07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董事。因为有限公司的“临时董事会”,《公司法》没有具体规定,由公司章程自己确定。

    为保证董事会会议的效率,许多国家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人和程序。我国《公司法》四十七条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召开董事会会议,应当履行一定的召集程序,提前向董事提前发出会议通知。对于会议的召集期限和程序,各国公司法一般不做限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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