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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4人看过2024-01-06
    我国修改后的公司法第二十条对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予以了明确:“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一制度是公司法人制度的有益补充,是以矫正公司法人制度在具体运作中出现的不公平为己任的。
  • 106人看过2024-01-06

    公司解散清算的法律责任包括如下:

    1、清算组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即清算义务人,妨碍清算的侵权赔偿责任;

    3、股东或发起人出资不足的补充连带责任;

    4、承诺第三人补充连带责任;

    5、区分内部责任。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 106人看过2024-01-06

    1、股权依法转让后,是否在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不影响股东转让的法律效力,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与公司没有法律上的关系。

    2、股东与他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公司股东名册中进行变更的,股权即发生变动。原股东不再享有股东权。股权变更情况是否在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但未经登记的,对不知股权变更的第三人没有法律效力。

  • 105人看过2024-01-06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而法人的职权是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行的,法定代表人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任命,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依照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可以辞职的,公司法定代表人辞职的,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 111人看过2024-01-06

      私人可以注册公司。注册流程是:

      查询企业名称;

      客户提供基本资料;

      工商局初审;

      刻章备案;

      提交工商局审批,打印营业执照;

      领取全部执照,和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106人看过2024-01-06
    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破产管理人员名单中以法定程序(摇号)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 105人看过2024-01-06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会有相应的权利,而表决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

    1、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 107人看过2024-01-06

    虽然企业宣告破产后不一定就就会进入清算程序,但此时对宣布破产到清算的具体时间,法律上面也没有作出详细的规定。但对破产清算的时间作出了规定。

    一般破产清算的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

  • 107人看过2024-01-06
    答案是不会的,关于股权质押,是不影响重组。
    投资者进行股权质押只是为了获得贷款,与重组无关。一旦重组方案通过,即便解除股权质押,也不会影响企业股权的重组事宜。
    此外,股权重组的基本形式,分为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
  • 103人看过2024-01-06

    公司股权转让受到的限制: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规定的其他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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