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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470人看过2024-01-06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3、《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6、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 143人看过2024-01-06
    (一)内部决策程序
    1、召开公司董事会议。董事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制定分立计划和分立协议(草案)。
    2、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将公司分立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表决时按公司特别议事规则表决。
    (二)起草分立计划或分立协议
    分立计划书是由分离公司董事会制作和决议通过的,并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分立协议是由分立公司与相对公司董事会协商制定,并经其决议通过后,提交各自股东会批准的法律文书。
    (三)分割财产
    在分立事项获得批准后,分立企业应当组织人员进行财产分割,并且需要编制新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向债权人履行通知义务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在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若债权人有异议的应当按规定做出相应的安排。
    (五)办理公司分立审批与登记手续
    1、审批手续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分立需要外商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对于上市公司需要证监会审批,对于国有企业需要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对于公司分立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于涉及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手续,对于涉及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设立登记手续。
  • 119人看过2024-01-06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需要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股份有限公司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审议章程的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

    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公司类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类型,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格式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 120人看过2024-01-06

    1、签订合并协议,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算。

    2、股东会作出合并决议。

    3、政府监管部门的审批。公司合并及合并协议经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并不当然地发生法律效力。通常还必须报请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审查核准。

    4、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之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5、实施合并。在完成公司债权人的保护程序后,合并各方即可按照有关合并协议实施公司合并,进行公司之间资本的合并及财产的转移。

    6、办理公司合并登记。


  • 191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吸收合并基本程序如下:

    1、拟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分别做出合并决议;

    2、合并各方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1)合并协议各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合并后公司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4)合并形式;

    (5)合并协议各方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

    (6)违约责任;

    (7)解决争议的方式;

    (8)签约日期、地点;

    (9)合并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在报纸上公告。

    6、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8、自作出决议之日起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 162人看过2024-01-06
    1、控股合并
    合并方(购买方)通过企业合并交易或事项取得对被合并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企业合并后能够通过所取得的股权等主导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决策并自被合并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中获益,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后,仍维持其独立法人资格继续经营的,为控股合并。
    2、吸收合并
    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被合并方的全部净资产,并将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合并方自身的账簿和报表进行核算。企业合并后,注销被合并方的法人资格,由合并方持有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继续经营,该类合并为吸收合并。
    3、新设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企业合并后法人资格均被注销,重新注册成立一家新的企业,由新注册成立的企业持有参与合并各企业的资产、负债在新的基础上经营,为新设合并。
  • 171人看过2024-01-06

    企业分立是指一家公司分拆成两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分立时要协商好债务承担的问题。

    公司分立以原有公司法人资格是否消灭为标准,可分为新设分立和派生分立两种。

    1、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2、派生分立。

    派生分立,又称存续分立。是指一个公司将一部分财产或营业依法分出,成立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的行为。在存续分立中,原公司继续存在,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可由原公司与新公司分别承担,也可按协议由原公司独立承担。新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原公司也继续保留法人资格。


  • 154人看过2024-01-06

    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材料:

    (一)、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三)、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和全部副本原件;

    (四)、隶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司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原件各1份)。

  • 132人看过2024-01-06
    1.公司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经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进行分立。
    2.对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审计,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清单。
    3.公司股东会根据审计报告,确定分立方案。分立方案应当包括分立形式、分立前后公司名称、分立前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分立后原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公司持有其他公司股权的处置情况等。
    4.股东会决议作出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公司分立的情况,并于决议作出后30日内在报纸上刊登分立公告,公告日期不得少于45日。分立公告应包含分立各方的名称、分立形式、分立前后的公司注册资本、债务的清偿或担保情况说明。
    5.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在分立公告发出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
    6.公告四十五日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新设登记或注销登记。
  • 168人看过2024-01-06
    (一)外部风险
    1、政府定位不当
    企业合并是一种市场行为,但是政府起到的作用也不容忽视。政府可以避免企业合并的盲目性,同时防止其垄断。
    2、法律法规不健全
    政策措施不完善规范高效的企业合并,需要有健全的法律和配套的政策措施作保障。
    3、中介机构不健全
    企业产权交易中心,只是作为一种列示具有交易意愿的企业名称的场所,在显示供求信息、寻求交易对象等方面只能为企业提供有限的服务。这样的话就不能为企业的合并提供比较全面的信息。
    (二)内部风险
    1、战略风险
    目前的企业合并往往带有一种盲目性,看到哪个行业的利润高,就将资金投入其中,而不考虑企业自身的因素如经营优势及经营目标,这就容易使企业偏离甚至丧失其核心能力、核心业务,分散企业的资源优势,增加了企业风险,最终使企业经营陷入困难。
    2、文化及人事风险
    3、财务风险
    企业走合并道路之后,在财务管理上会出现不同的分歧。
    4、信息不对称风险所谓信息不对称风险,指的是企业在合并的过程中对收购方的了解与目标公司的股东、管理层相比可能存在严重的不对等问题带来的不确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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