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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33人看过2024-01-07
    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与公司成立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首先,公司设立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成立则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公司设立行为的法律后果。其次,公司设立阶段,公司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公司法人名义进行法律行为,设立阶段产生的债权债务由设立人承担;公司成立后则取得法人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法律行为,产生的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
  • 149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设立是指公司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公司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公司设立不同于公司的设立登记,后者仅是公司设立行为的最后阶段;公司设立也不同于公司成立,后者不是一种法律行为,而是设立人取得公司法人资格的一种事实状态或设立人设立公司行为的法律后果。所以,公司设立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中的多方法律行为,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行为属于单方法律行为。
    2.公司设立行为属于法律行为之一种,其成立要件、效力要件除了需要受民商事基本法如民法典、商法典的规制外,主要受公司法的规制。
  • 131人看过2024-01-07
    设立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 127人看过2024-01-07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设置公司设立登记制度,旨在巩固公司信誉并保障社会交易的安全。在我国,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应向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并应遵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 130人看过2024-01-07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应当在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已办理其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
    (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73人看过2024-01-07
    (一)名称;
    (二)住所;
    (三)法定代表人姓名;
    (四)注册资本;
    (五)公司类型;
    (六)经营范围;
    (七)营业期限;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130人看过2024-01-07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 124人看过2024-01-07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由此可见,公司经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就是使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进而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身份。
  • 148人看过2024-01-07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公司名称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 133人看过2024-01-07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
    变更登记事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还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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