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无权解雇员工。普通股东因不参与公司运营,所以没有权利辞退员工。除非参与公司运作,并且担任管理职责,才有权辞退员工,否则无权辞退员工。
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而不是与股东发生劳动关系。股东与用人单位是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只有员工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公司股东是不可以随便辞退员工的,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条件。
公司分立后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如下: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的,劳动合同由分立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用人单位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改变,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在实践中,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现象,时常发生,如何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我国公司法确立了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救济机制。
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机制有两种途径:一是直接诉讼;一是派生诉讼。
在股权收购的情况下,特别是控股式股权收购的情况下,对一个新公司来说,不承担历史遗留问题,与员工切断劳动关系,增加公司用工自主权,和员工重新开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为了减少员工的对抗,使人员调整不对新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造成影响。在股权交割之前,由原公司操作完成对劳动关系的切断无疑是一个较好的选择。如果不能在股权交割完成前由目标公司妥善切断原有的劳动关系,收购完成后收购方不得不自行处理原有的劳动关系。
(一)由目标公司在股权交割前自行处理其劳动关系
可以采取的方案主要有以下几中:
1.员工自行辞职
原公司对员工情况比较了解,易于与员工沟通。由原公司鼓励员工填写辞职申请,与此同时,由原公司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助。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员工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想员工顺利辞职,不闹事,公司必须事先设计好经济补助方案,通过经济补助方案来引导员工辞职。原公司想切断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从而能够顺利完成股权交易,就得付出相应的代价,经济补助的标准一般参考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来执行。
2.劳动合同到期终止
用人单位到期终止劳动合同,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需要取得员工的同意。原公司未完成对劳动关系的切断,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新公司就可以考虑终止劳动合同,取得员工自主权。
公司办理注销手续应当提交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以及清算报告。未经过依法清算的公司,不能申请注销。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
(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2)制订清算方案。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3、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章程;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开发行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或者注册文件。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属于非货币财产的,还应当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