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06人看过2024-01-09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二)所欠税款;

    (三)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或者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对企业的财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该收回的债权应当收回,对申报的债权进行登记。在此基础上,偿还债务。这就涉及到对企业债务的清偿顺序问题,为此,本条作了规定。依照本法的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是以其个人的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当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企业债务时,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即使是个人独资企业解散了,只要债权人在企业解散后五年内向投资人提出了偿债请求,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

  • 104人看过2024-01-09

    满足外资企业条件的,可以转为外资企业。

    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条件

    1、外方的出资额应当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25%以上。

    2、转型后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企业法人。保留的中方出资人为自然人时,其在原内资企业的出资应当达到一年以上。

    3、企业经营项目符合关于外商准入领域的规定。属于国家限制项目的,应当取得省级审批机关批准。

    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的程序:

    1、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当取得审批机关批准,持《批准证书》和批文,向原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原登记机关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和企业档案转交外资企业登记机构。

    3、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清人应当持原登记机关出具的材料,到外资企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机构受理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核驳的决定。对核准的企业,按变更登记程序办理,核发相应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向内资企业登记机构回转《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并将变更登记资料与原企业登记档案一并归档;对核驳的,将《企业类型变更登记建议函回执》及原企业登记档案退回内资企业登记机构。

    内资企业转为外资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 106人看过2024-01-09
    应当由哪些人组成清算组织,由人民法院决定。人民法院可以组织有关机关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织。有关机关是指企业的主管机关、审计机关、有关人员是指会计师等。所以,要不要到工商局备案,要看当地的规定。
  • 106人看过2024-01-09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三大类:一类是一般解散的原因;一类是强制解散的原因;一类是股东请求解散。

    公司解散一般解散的原因

    一般解散的原因是指只要出现了解散公司的事由公司即可解散。我国公司法规定的一般解散的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107人看过2024-01-09

    清算组成员只能是自然人,依公司具体形式有不同要求:

    (一)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股东组成。

    (二)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公司清算组成员要由自然人组成,如果是公司自行成立清算组的,由股东、董事等人作为清算组成员。如果法院指定的,由公司股东、董事、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人员或者机构产生。

  • 107人看过2024-01-09
    根据法律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同时也规定了股东不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方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可以转让,但必须受到严格的限制,之所以如此,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重视股东之间的联系,具有人合公司的因素,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出资是不相同的。公司法通常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经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得将自己出资的全部或者一部分转让给他人,不同意转让的,应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 108人看过2024-01-09
    注册公司需要两个人及以上。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 285人看过2024-01-09
    去办税大厅要个税生产经营所得的申报表,表格背面有填写项目说明,按要求填写后到窗口申报即可。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7日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以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实行查账征税的个体工商户,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可以邮寄申报,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 107人看过2024-01-09
    股份公司成立条件是: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依法制定股份发行、筹办方案;
    3、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公司名称,住所,组织机构。
  • 105人看过2024-01-09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包括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登记机关、联系方式等。

    (2)申请目的。

    比如是请求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还是请求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清算。

    (3)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是指破产原因存在的事实和申请破产的法定理由。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原因和事实。

    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应当说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事实和理由。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主要限于申请人可以提交的内容,而不应当扩大到申请人无法提交或者难以提交的内容,具体内容由人民法院在具体破产申请中决定,当然,更不能违反企业破产法的明文规定。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