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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32人看过2024-01-10

    1、合伙协议退伙

    第四十五条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四十七条合伙人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2、法定退伙情形:

    第四十八条有限合伙人出现下列之一情形时当然退伙:

    ①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③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④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218人看过2024-0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 171人看过2024-01-10

    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是首先是需要提出申请,然后就是由审批人进行审核,最后才能够颁发证件。条件如下:

    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审批程序:

    1、承办人受理申请;

    2、审批人员核准;

    3、领导审核;

    4、发照

  • 120人看过2024-01-10

    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

    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中介是不能将承租人赶出去的,他们也不可能伪造合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如果是租房东的房子

    租房子的房子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

    1、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够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最强证明。但是其他证明,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

    2、如果房东不承认租赁关系存在,拒绝退还押金,双方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解决,诉讼费由承租人预交、最终由败诉人承担。承租人有需要有其他的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证明房东有违约行为。

    三、以上就是两种不同的租房形式所应对的方法,要注意以下几点

    (1)最好不要告诉房东合同丢失的事实,可以说合同有错误要核对,拿房东的那份看看,然后找个机会复印一下。

    (2)如果房东要求承租人搬出房屋的,承租人已经搬出房屋的,可以多去房屋看几次,看那房子是否在承租人与房东原先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有人居住,如果有人居住,房东不退押金的,你可以告房东违约,除了可以要回押金,还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如果房子还空着,承租人可以等租赁期满再去要押金:租赁期满后,租房合同终止,押金应当退还。

  • 198人看过2024-01-10

    工程合伙人纠纷处理方法:

    1、引导当事人恰当行使诉权

    2、指定成立清算组限期清算

    3、法院依职权委托审计。

    4、就明确部分财产或利润先行分割。

    5、参照合伙企业法、破产法的规定启动和组织清算,

    《合伙企业法》第九十六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或者合伙企业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127人看过2024-01-10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符合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合伙协议除符合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

    (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

    (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

    (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

    (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 383人看过2024-01-10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64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但是不得以劳务出资。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方式:

    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出资。

    2、《合伙企业法》第65条规定,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3、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 143人看过2024-01-10

    1.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226人看过2024-01-10

    1、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205人看过2024-01-10

    一、公司法人变更后有违法行为,不影响公司责任承担。
    二、如果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股东,则需要对公司承担股东出资义务,以认缴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
    三、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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