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能够不进行利润分配。
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企业名称: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现申请设立登记,请予核准。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资人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二○○七年制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由企业填写)
被委托经办人(或机构)姓名(名称):
被委托经办人的工作单位和职务:
委托事项:申请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被委托经办人的权限:
(一)提交申请材料;□
(二)领取企业登记机关的登记决定文件;□
(三)领取企业营业执照;□
(四)修改申请文件:(以下两项只能任选一项,如同时选择两项则视为该两项授权无效)
1、不得修改申请材料中的任何材料;□
2、可以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委托期限至年月日
委托人:
投资人签字: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说明:
(一)办理登记的过程中,如变更被委托经办人需另行提交委托书申请设立登记事项(由企业填写)
(二)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出资方式”栏时,在选择项()划“√”;
(三)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中“从业人员数”栏时,应填写企业拟聘用从业人员的数量;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由投资人申报。
不一定。
转增股本有3种情形:一是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二是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三是债权转股权增加注册资本。
1、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均是全体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的股东权益,转增注册
资本时按出资比例转增,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不变。资本公积是由全体股东享有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在转增资本时,需要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转增,转增后各股东出资数额增加,但持股比例保持不变。也就是数额增加,份额不变。比如我们通俗所说的10转10,就是说上市公司用公积金以1:1的比例对投资者进行送股,投资者原来手里有1000股的,经过转增后,就成为2000股了,当然股票的价格也会摊薄。
2、公司债权人以债权转为股权的,应当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股东结构和持股比例均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