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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人看过2024-01-10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
1.发包人违反合同给承包人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2.因工程变更,造成时间和费用的损失。
3.缩短工期而造成承包人的费用增加。
4.非承包人的原因暂时停工。
5.延期支付造成承包人的损失。
6.不可抗力。
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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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人看过2024-01-10
一般而言,附条件的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时,已实际存在,并有效行使,具有其法律效力,应将这种债权记入债权总额,并在破产清算中依法受偿。
附条件的债权,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协议,如果所附条件出现,债权人失去依法追偿的权利。
附解除条件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随时可能因条件出现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在破产程序中,对这一类债权,要求债权人提供担保,否则不予受偿。
附停止条件的债权,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达成协议,在所附条件出现时,债权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时条件已经出现,该债权产生法律效力,理应列入债权总额,但是,在企业被宣告破产时,停止的条件尚未成就,今后是否能成就,尚属不确定状态,因此清偿这类债务时,应作出特别要求,以区别于未附条件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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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人看过2024-01-10
1、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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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人看过2024-01-10
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的债权合法,即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3)债权已届履行期;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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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9人看过2024-01-10
公司之间签订合同的流程是:
1、意向接触:开展相关合作条件或价格方面的咨询;
2、资信调查:确定合作主体是否符合签约要求、是否具备履约合同的能力;
3、草拟合同文本、谈判:合作主体进行谈判,就合作条款达成共识;
4、审查会签:部门、分管领导、法律顾问、公司领导审查;
5、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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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人看过2024-01-10
1、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后债务还要还。
2、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3、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4、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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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人看过2024-01-10
公司的年终奖可以的发放的形式是:
1、固定的奖金,类似于福利性质;
2、浮动的奖金,如根据个人年度绩效评估结果和公司业绩结果所发放绩效奖金;
3、红包,通常是由老板决定的,没有固定的规则。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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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人看过2024-01-10
1、公司劳动合同不可以规定一年内不许辞职,辞职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该劳动合同无效。
2、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2)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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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2人看过2024-01-10
1、公司交易不是必须都要签订合同。签订书面的合同是订立合同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交易能够即时完成的,当事人也可以通过口头约定等方式订立合同、履行合同。
2、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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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人看过2024-01-10
1、劳动者出现工伤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